华茶的对外贸易即所谓“外销茶”,当以公元475年土耳其人经陆路商队至蒙古或华北边境,以物易茶为最早的记载,所以现今只有土耳其的"CHAI'’,仍遗留我国中原“茶叶”的发音。
所谓“外销茶”或“内销茶”,只是贸易上的相对名词。“内销茶”可以“外销”,“外销茶”也可“内销”。故不宜作为分类的标准。
我国六经不载“茶”字,唐代以前,多以“荼”字代之,如横、荈、游、茗、诧、选,都是茶的假借字或各地土音;再如苦茶、瓜芦、过罗、物罗,与目前云南省尚存在之“高庆”种,均可能为异字的回读音。至唐代苏恭重加修订本草时(公元656~660年),才划一为“茶”字,但正式普遍采用“茶”字,当以陆羽所著《茶经》为首倡(公元780年)。
在国外,不论在圣经或莎士比亚的著作中,均无“茶”字。直至6世纪末荷兰出版的《林柯登旅行记》,在其英文读本中,始称为Chaa,虽然1606年荷兰人自澳门贩卖我国茶叶至爪畦,1610年通过轮船运输茶到欧洲,但直至1644年英商人在厦门港,创办茶叶贸易业务,才采取“茶”字之厦门土音Te(Tay),拼成T-e-a。
我国古代的造“字”与“命名”甚有意义,如“楠,苦茶也”之“楠”字从“木”,因我国云南、四川一带的大茶树,均属乔木型。但传播到亚热带的印度、缅甸、泰国等地后,演变成阿萨姆型大叶种。其幼芽及嫩叶,含有较高的黄烷醇类,味较苦涩,适于制造红茶等发酵茶类。
茗等树小如椅子,冬生……茗字从“草”,灌木型,小叶种,冬生,耐寒力强,能在寒带或温带生长;其叶中黄烷醇类含量较低,苦涩味较轻。在我国江北、江南、东南各省,以及日本及俄罗斯等地栽培,适于制成各种不发酵的绿茶或半发酵的青茶等。
可见我国古代先人无论是创造文字,或是替植物等命名,都十分符合科学。
我国最早的博物辞典《雨雅》中记载,“楠,苦茶也……今呼早采为茶,晚取为茗”,这可能是我国茶叶最早的分类。
在中国古代,茶叶经文人的诗辞传颂后,迅速传播,成为大众普及的饮料。以隋朝诗人张载登成都白菟楼诗:“芳茶冠六情、溢味播九区”,以及唐朝白居易颂西蜀蒙顶茶的诗句:“琴里知微闻绿水,茶中故旧是蒙山”为较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