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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壮族是我国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呈“大分散、小聚居”的分布特点,因此产生了形制多样的壮族服饰。笔者在对文献梳理时发现,早期壮族服装的基本形制为“贯首衣”,并且通过博物馆壮族服饰标本的信息采集、测绘和结构图复原得到实物的佐证。

    关键词:    壮族;贯首衣;形制;上衣下裙;

    壮族是我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民族(1692.6万人,2010年),来源于我国南方的古代越人。[1]1949年后,壮族是根据民族构成四要素(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识别形成的族群共同体。[2]壮族服饰便是四要素载体的集中表现。壮族人口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呈“大分散、小聚居”的分布特点,因此也产生了形制不同的壮族服饰样态。那么,壮族先民最初缝制的衣服形制究竟如何?是如何变化发展的?笔者通过对记载壮族文献史料中有关服饰的信息进行整理和归纳,发现贯首衣从先秦、两汉到唐宋都有记载,如“开中央,以头贯穿”“以布贯头而著之”“贯头左衽”“迦盘衣”等。文献缺少实物佐证,但我们通过博物馆标本研究获得了重要发现。

    一、贯首衣文献考释

    服饰的形成与变化和纺织技术的发展息息相关,壮族服饰也不例外。从陆续考古出土的树皮布石拍[3]、纺轮[4]等实物推测,早在石器时代的岭南壮族先民,已经有了最初的纺织技术并开始穿着纺织品衣服。由于时间久远,早期壮族先民的服装形制无法得到证实。因此,我们探究壮族先民的形象更多是从汉文献的记载中找寻。

    对壮人最早的记载有《战国策·赵二》“披发文身,错臂左衽,瓯越之民也”[5];西汉·司马迁《史记·赵世家》也载,“夫剪发文身,错臂左衽,瓯越之民”[6]。“瓯越之民”即指的是“西瓯”和“骆越”的部族,壮族正是从“西瓯”“骆越”发展而来的。[7]可见,先秦行“披发左衽”谓“瓯越之民”。西汉刘安《淮南子·原道训》:“九嶷之南,陆事寡而水事众,于是民人被发文身,以象鳞虫;短裷不袴,以便涉游;短袂攘卷,以便刺舟。”[8]文中点明了先秦时期壮族先民的人体装饰表征和着装特点:头饰主要表现为“披发”,或者“剪发”;“文身”“错臂”则描绘了当时瓯越之民会在身体上进行刻画图案。文身作为瓯越之民身体的主要装饰,是人类文明早期自然崇拜的体现,其目的是借助文身图案中动物的未知力量,“以避蛟龙之害”[9]。直至20世纪50年代,在南方其他少数民族中尚存文身的习俗,即是对氏族文化符号的一种保留。

清代龙胜壮族贯首衣标本与结构分析图

    1.清代龙胜壮族贯首衣标本与结构分析图(广西民族博物馆藏,编号:000588)

    《战国策》和《史记》中的“左衽”点明了当时壮族先民的服装穿着方式。“左衽”即前襟向左掩,是相对于中原汉人服饰规制中的“右衽”而言的,可知壮族先民的服装形制与中原着装相反。《淮南子》中则提到“短裷不袴”和“短袂攘卷”,其中“裷”有布帕的意思,袴是腿衣,即裤。“短裷不袴”是说为了方便涉河,下半身有短布帕遮挡,却不穿裤子。“袂”为衣袖之意,是说“民人”卷成短袖为了方便划船。从“左衽”到“裷”“袴”“袂”的简单文字,透露出壮族先民服饰中的诸多信息。遗憾的是,对于左衽衣的形制,从文献中找不到太多的描述。不过现存的一种壮族最古老的服装形制贯首衣标本却提供了古文献记载的物证,这对于认识左衽贯首衣至关重要,因为贯首衣是左衽衣的基本形制。(图1)

    关于贯首衣的形制记载,在《山海经》中有“贯胸国”[10]的记载;东汉高诱注《淮南子·地形》:穿胸民,“胸前穿孔达背”[11];东汉的杨孚试图从衣饰形制上对其进行解释,他将“穿胸民”与岭南百越民族的穿着联系起来并作记述。据《太平御览》卷790引杨孚《异物志》云:“穿胸人,其衣则缝布二尺,幅合二头,开中央,以头贯穿,胸不突穿。”[12]这种着装,就是典型的贯首衣形制,只是初始贯首衣是没有衽式的,而是“幅合二头,开中央,以头贯穿,胸不突穿。”(图2)且不论杨孚对于《山海经》中“穿胸国”的解读是否准确,杨孚作为东汉时南海郡番禺县人,他的解读应是以当时他所见所闻的岭南百越部族穿着的服饰形制为基础。由此可知,贯首衣是汉代岭南百越部族中一种典型常见的服装形制。从壮族源于古越人的事实,推出贯首衣应是壮族先民服装的基本形制的结论。

    东汉班固《汉书·地理志下》,“自合浦、徐闻南入海,东西南北方千里……民皆服布如单被,穿中央为贯头”[13],也证明了贯首衣为“套头”的形制。汉代合浦、徐闻的周边地域正是壮族先民的聚居区,因此壮族先民早期的服饰贯首衣形制作为着装的主要形态不断被文献记录下来。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南蛮传》:“凡交趾所统,虽置郡县,而言语各异,重译乃通。人如禽兽,长幼无别。项髻徒跣,以布贯头而著之。”[14]西晋陈寿《三国志·吴书·张严程阚薛传》:“秦置桂林、南海、象郡,然则四国之内属也,有自来矣。赵佗起番禺,怀服百越之君,珠宫之南是也。……山川长远,习俗不齐,言语同异,重译乃通,民如禽兽,长幼无别,椎结徒跣,贯头左衽,长吏之设,虽有若无。”[15]文中的交趾、桂林、南海、象郡等地,当时皆为百越部族的属地。汉代后期“贯头”“左衽”不断被提及,说明当时已经形成的着装方式是从套头贯首衣(图3贯首衣形制-初始期)发展成左衽贯首衣(图3贯首衣形制-发展期)的服装形制。所谓左衽,并不是像汉人的大襟形成的左衽,而是通过贯首衣形成的“对襟”,穿着时向左掩形成的,这种“对襟左衽”的穿法在西南少数民族中仍有保存。譬如侗族上衣左侧缝的系带[16]功能就是穿着时候与右襟系带系结,形成交领左衽的穿着效果,侗族上衣左侧缝的系带即成为“对襟左衽”穿法的实物证据。

    贯首衣形制的图像也出现在1976-1979年发掘的贵港罗泊湾一号汉墓出土的漆绘提梁铜筒的纹饰中。[17]图4中从上往下数的第二组第四人(从左至右)和第四组第一人其着装形制与其他人像的袍服形制不同,是明显的贯首衣形制。“岭南是我国古代越人聚居的地区。贵县地居郁江中游,是古代岭南比较富庶的地区之一。我国古代文献中,很早就记载了岭南地区越族人民同中原地区发生经济文化的密切联系的事实”。[18]从当时的历史环境分析,通过对漆绘提梁铜筒纹饰拓印图观察,以整体人物图像为对象,推测出漆绘提梁铜筒的纹饰中袍服着装者很有可能为汉人,上衣下裤着装者为越人。这正好与《淮南子·原道训》中“短裷不袴(裤子),以便涉游;短袂攘卷,以便刺舟”的越人描述记载相互印证。贵港是秦汉时期桂林郡和郁林郡郡治所在地,也是当时壮族先民与中原王朝交流的主要地域。可以推断越人“短裷不袴,以便涉游”,上衣下袴,以便礼仪。图像中的贯首衣形制的人像与文献的记载吻合,正说明了贯首衣形制是壮族先民服饰发展史中的早期阶段。[19](图4)

贯首衣复原示意图

    2.据《异物志》记述贯首衣复原示意图


壮族贯首衣形制的发展示意图
    3.壮族贯首衣形制的发展示意图

    唐房玄龄《晋书》卷九十七载:“林邑国本汉时象林县,则马援铸柱之处也,去南海三千里。……女嫁之时,著迦盘衣,横幅合缝如井栏,首戴宝花……”[20]文中所描述的壮族先民婚嫁时,新娘所穿“迦盘衣”的制作方法——“横幅合缝如井栏”即形象地描绘了贯首衣是两块布幅缝缀起来的。这与东汉杨孚《异物志》中贯首衣的制作方法类同,这样的制作方法一直到唐宋时期还有记载。文献研究进一步证实了贯首衣形制是壮族先民早在先秦、汉晋时期服装的主要形制。

    二、贯首衣实物考

    对古文献的梳理发现,在先秦、汉晋时期成为壮族先民服装主要形制的“贯首衣”在唐宋之后逐渐退出历史舞台。而对博物馆壮族服饰实物标本的研究显示并非如此。笔者在对广西民族博物馆收藏的众多壮族服饰藏品研究中,发现贯首衣形制遗存的痕迹。藏品清代壮族女上衣(编号:000588)为典型贯首衣形制(图3标本成型示意图),其征集于龙胜地区。自古以来,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的龙胜县就是壮族聚居地,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龙胜龙脊地区被视为壮族生态博物馆,龙胜壮族服饰表现出极具原生态的文化面貌。因此,早期征集的清代龙胜壮族服饰标本最具典型性和研究价值。

    从标本外观图看,清代龙胜壮族女上衣是对襟直袖形制。通过对标本的信息采集、测绘与结构图复原的综合分析,结构形态由衣身、袖子、两侧的袖裆插片和下摆插片共同组成。衣身主体和袖子都是完整的布幅(图1),制作技艺上采用毋须裁剪的“整裁整用”方法。这与东汉杨孚在《异物志》所记载的,“穿胸人,其衣则缝布二尺,幅合二头,开中央,以头贯穿……”,以及唐房玄龄《晋书》卷九七所载“横幅合缝如井栏”不谋而合,可以说是文献记载与实物的相互印证,也说明贯首衣形制自唐之后虽然渐渐淡出,但在生活中始终以传统形制保留着。更重要的是,这种形制源自朴素的节俭动机。

    样本“整裁整用”的制衣方法,可以实现面料使用的“零浪费”,是对生产资料的最大利用。这源自人类在早期发展过程中对生产生活资料获取艰难,是物资匮乏的直接反映,表现在服装形制上即以贯首衣为代表。贯首衣形制的结构特点就是两片布幅的两头缝合,于中间处留一开口以便套头穿着。从标本的结构图复原发现,无论是衣身还是袖子,它们的接缝处均为布边,这种物尽其用的“整裁整用”方法至今在西南地区部分少数民族的支系中仍有保留。清代龙胜壮族女上衣形制从外观上看,虽然与文献记载的贯首衣形制不完全一样,但从标本结构的剖析中发现其仍然坚守着“幅合二头,开中央,以头贯穿,胸不突穿”的古制。“整裁整用”制作方法揭示出壮族服装对古老贯首衣形制的继承。清代龙胜壮族女上衣的标本,历经朝代的更迭,虽然在服装表面附着各种装饰,增加了不同文化层的信息,然而在服装结构上,其依然属于贯首衣形制,是贯首衣形制发展到成熟定型阶段的呈现。(图3)壮族对先秦、汉晋贯首衣古制坚守、发展过程与其说是对技艺的继承,不如说是对民族文化制度的传承。

    三、改贯首易衣裳

    唐宋时期,壮族社会有了巨大的发展。隋唐,中国的封建社会处于鼎盛时期,对于边疆民族地区开始了“羁縻制度”[21]的管理。宋代进一步健全了羁縻州县制,开始在广西壮族西部全面建立土官制度。[22]“羁縻制度”的深入实施,从政治上使中原王朝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往来得到制度保证,汉壮的经济、文化交流逐渐频繁起来。唐宋时期,中原的先进文明开始较多地渗入岭南社会,经济与文化的不断发展也促使壮族先民的观念发生改变,壮族服饰产生了改贯首易衣裳的趋势。

漆绘提梁铜筒及其纹饰拓印图

    4.漆绘提梁铜筒及其纹饰拓印图

右衽汉衣
    5.清末民初壮族“右衽汉衣”样本(广西民族博物馆藏009411)

    贯首衣主要分布于西南、岭南和海南岛,许多少数民族都传承沿用,隋唐发展出新款式。[23]如后晋《旧唐书》卷一九七云:“南平僚者……男子左衽露发徒跣;妇人横布两幅,穿中贯其首,名为‘通裙’。其人美发,为髻鬟垂于后。以竹筒如笔,长三四寸,斜贯其耳,贵者亦有珠珰。”[24]宋欧阳修和宋祁编的《新唐书》卷二二二亦云:“南平僚……妇人横布二幅,穿中贯其首,号曰通裙。美发髻,垂于后。竹筒三寸,斜穿其耳,贵者饰以珠珰。……男子左衽,露发,徒跣。”[25]文中记载的“通裙”从描述的语言中看出它就是两块布幅所缝制成的贯首衣形制。(图2)对文献资料的梳理发现,到了唐宋时期,曾经在先秦至两汉的贯首衣形制记载逐渐变少,记载壮族先民服饰的文献中再也没有出现贯首衣形制,而是开始出现其他形制服饰的记载。唐房千里《投荒杂录》载:“岭南无问贫富之家,教女不以针缕纺织为功,但躬庖厨,勤刀机而已。善醯醢菹鲊者,得为大好女矣……故俚民争婚聘者,相与语曰:‘我女载袍补袄,即灼不会;若修治水蛇、黄鳝,即一条必胜一条矣。’”[26]文中所表达的壮族先民对待纺织制衣的重视程度比不上庖厨,反映出当时壮族先民的生活水平极为低下。不过文中“袍”“袄”的出现,说明当时的壮族先民的服装形制已经有所变化。

    自宋后的文献中已经不再出现“贯头”“左衽”的记录,说明唐宋时期,壮族先民的服饰在形制上发生了很多的汉化趋势。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宜州……地与牂牁接。人椎髻、跣足,或者木屐,衣青花斑布。”[27]古代文人对于异族服装形式的记录,不同于中原“重文轻艺”。范成大描述当时壮族先民衣服的装饰采用了青花斑布,显然这是蜡染工艺,文中对于衣的形制没有明显的点明,从另外一个角度也说明了当时壮族的着装已经发生变化,纺织印染技术都有了很大进步。

    宋乐史《太平寰宇记》:“有僚子,巢居海曲,每岁一移,椎髻凿齿,赤裈短褐。”[28]文中“短褐”是短的粗布衣服的意思,“赤裈”的记载表明了当时的僚人已经着红色的合裆裤。宋周去非《岭外代答》卷六云:“钦州村落,土人新妇之饰,以碎杂彩合成细毬,文如大方帕,名衫,左右两个,缝成袖口,披著以为上服。其长止及腰,婆娑然也,谓之婆衫(见图4中间两图)。其裙四围缝制,其长丈余,穿之以足,而系于腰间。以藤束腰,抽其裙令其短,聚所抽于腰,则腰特大矣,谓之婆裙。头顶藤笠,装以百花凤,为新妇服之一月,虽出入村落墟市,亦不释之。”[29]钦州土人新娘服的“婆衫”“婆裙”表明已经出现上衣下裳的汉制。

    四、上衣下裙

    元明清三朝,中央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主要依靠“土官土司制度”[30]进行边疆的管理,土官土司制度是由羁縻制度发展而来,同时又比羁縻制度加强了与少数民族地区之间的联系。尤其在明清时期,随着农业和家庭手工业贸易往来的繁荣,壮族服饰在适应了岭南独特的地理环境基础上,服装形制逐步固定下来,标本形制就是这个时期的代表。(图1)壮汉文化的交流迎来各支系的多样化发展。

    明清之前,对壮族服饰下裳的描述只能从“短裷不袴”“赤裈短褐”“婆裙”等零星的文献中了解。明清之后,壮族服饰的“上衣下裙”形制陆续出现在文献中。明景泰《云南图经志·卷三》载:广南府侬人“男子束发于顶,多服青衣,下裙曳地,贱者掩胫而已;妇人散绾丝髻,跣足,裙带垂后。皆戴尖头大笠。”[31]文中男子是上穿青衣、下着曳地长裙的形象。明天启《滇志·卷三十》:“侬人……妇人衣短衣长裙,男子首裹青帨,衣粗布如絺。”[32]文中明确记述了女子短衣长裙的形象。由此可见,明代壮族先民的“上衣下裙”形制存在于男女服饰的形制中,是壮族服装发展史中的重要篇章。明代文献中的壮族服饰,除了长裙的款式外,在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中也有记载:“僮……性质粗悍,露顶跣足,花文短裙,鸟语夷面,自耕而食,又谓之山人……”[33]其中的“短裙”让“自耕而食”的生活方式变得方便有效。

    清代,记载“上衣下裙”的文献越来越多。康熙年间汪森《粤西丛载》:“南丹溪峒之人呼为僮……椎髻跣足,穿耳悬环,男女如之……男服者,短窄衫,细褶裙,其长过膝;女服者,青衣,花纹小袟裙,以红绿缯缘,长及地。”[34]文中描绘壮族男女服饰都是上衣下裙形制,不同的是男子是短衫长裙,女子则是青衣小裙,这与男猎女耕有关。雍正年间夏冶源《入槽杂咏》:“蛮女偷闲点素妆,顶盘高髻耳联珰。短衣细袖翩跹舞,百褶腰裙拖地长。”[35]诗中也形象描述了当时云南红河州师宗县壮族沙支系女子的“细袖短衣”和“拖地百褶裙”的上衣下裙形制,“翩跹舞”和“拖地百褶裙”说明(祭)礼服有了很大提升。由傅恒等于乾隆二十二年编撰完成的《皇清职贡图》第一次图文并茂地描绘壮族服饰。如“太平(今崇左市)骆越地也……土人多以尺布裹头,不留髭鬚,足著草履,……妇人手戴银钏,多者至三四,短衣长裙,行则衱于带间……”“贺县(今贺州市)僮人……男花巾缠头,项饰银圈,青衣绣缘。女环髻,遍插银簪,衣锦边短衫,系纯锦裙……”“马平县(今柳州市)伢人……男黑布裹头,黑衣花带,妇短衫,缘锦,……”“西隆州(今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土人……男以蓝布缠头,蓝衣花带……妇首裹巾帻,髻插花簪,绿衣红领花袖,外系细褶长裙,束以飘带……”“思恩府(今百色市平果县)侬人……妇首绾双髻,短衣布裙……”“广南(今红河州广南县)等府侬人……男子以青蓝布缠头,衣短衣,白布缠胫,妇束发裹头,短衣密纽,系细褶桶裙,着绣花履……”[36]等。《皇清职贡图》中对壮人的描述多以上衣下裙形制为主要款式,同时还细致描绘了部分地区壮人服装的材料,如“布裙”“锦裙”等材料的不同,说明乾隆年间壮族各地社会生产力发展不平衡,也说明了壮族纺织技艺在清代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提升,由此开始了壮族服装形制的多样化发展趋势。

    清代是我国方志学的全盛时期,无论是地方志纂修数量,还是体例、内容的充实完备,都大大超过了前朝,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在此大环境下,壮族地区的地方志也不断涌现,并且开始记载当地壮人服装形制的相关信息。如清嘉庆年间谢启昆主修的《广西通志》卷二七九载:壮族“男衣短窄,裂布束胫,出入常佩刀。女衣不掩膝,长裙细褶……”。[37]记述壮人着装形制为男子“短窄”衣,女子短衣长褶裙;又如清乾隆年间李文琰修订的《庆远府志》(今河池市)卷十载:庆远府“身着青布,衣多缘秀,亦止及腰,内络花兜,敞襟露胸,以示丽。亦有聚鹅毛为珠缀衣以为饰者,裤短裙长……”“宜山……男衣短窄……女跣足,衣不掩膝,裙长曳地”。[38]文中描绘的庆远府壮人服装形制依旧是上衣下裙的特征。到了道光时期,王言纪修订的《白山司志》(今南宁市马山县)载:“土人尚青,男子间着蓝青,妇女则纯青,行路以青布一幅卷与发上,短衫长裙,裙其宽而折其细。”[39]周诚之修纂的《龙胜厅志》(今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也载:“一种壮人……青短衣,青长裤。妇女……上穿绒织花布长领短衣,胸前花兜肚,下穿细褶花长裙。”[40]两部不同地区的县志中都描述了壮人服装形制是短衫长裙或短衣长裙,由此说明上衣下裙形制在壮族地区分布的广泛性。壮族各个地区的地方文献多由当地知名文人或者学者主持修订,是对当时当地社会政治、经济、民族风俗文化的一种记述。大量文献的记载说明,到清中期,壮族服饰上衣下裙的形制已经定型,成为壮族服饰的标志形象。而所有文献中,对上衣的描述,无论是男还是女,都是“短衣”或“短衫”,且与“短褐”有着传承关系,即“婆衫”,可见其中有母系氏族的痕迹,短衣或短衫可以确信保持贯首衣的基本形制。“左衽”实际上是贯首衣的穿着方式,贯首衣虽然为对襟,穿着时把左襟搭在右襟多一些,即《异物志》所记述的“以头贯穿,胸不突穿”。壮族右衽的盛行显然是汉化的结果,代价就是贯首衣结构形制的消失。壮族汉衣的流行发生在清末民初,并逐渐成为主流,在对广西民族博物馆壮族服饰标本进行的研究中也证明了这一点。(图5)这时贯首衣也变得弥足珍贵。

    结语

    无论在古文献,还是在博物馆标本中,壮族古老的贯首衣形制都承载着深远而丰富的历史信息。本文对文献梳理后发现,壮族早期服装形制是以贯首衣为主要的发展形态,左衽衣和贯首衣之间存在着密切的结构关系,左衽是贯首衣从套头到对襟发展过程中的一种穿着方式。通过博物馆壮族服饰标本的信息采集、测绘和结构图复原,我们得到对壮族贯首衣历史文献的佐证,进一步证实了贯首衣形制在壮族服饰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即使当壮族服装形制在唐宋时期改贯首易衣裳,并在元明清三朝确立了上衣下裙的汉化变迁,贯首衣形制在壮族服饰结构中仍然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壮族服饰对贯首衣形制的传承是源自整裁整用制作方法的使用,是服装形制符号化的表现,彰显着古老壮族先民朴素而伟大的节俭造物美学。壮族贯首衣形制经历了初兴、过渡和定型三个时期的变化,始终仍未改变“初心”。清末民初贯首衣标本的发现成为研究壮族古老服饰文化的活化石。当然,壮族对贯首衣古制的坚守,与其说是对技艺的继承,不如说是对民族文化信仰的制度化传承。因此,今人对其研究仅仅囿于技艺是远远不够的。

    注释

    1《壮族简史》编写组:《壮族简史》[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8,第7页。

    2“斯大林给民族下了一个经典的定义: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共同体”,林耀华:《民族学通论》[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3,第8页。

    3李大伟等:《广西或为史前树皮布文化起源地》[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年1月13日第B04版。

    4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工作队、那坡县博物馆:《广西那坡县感驮岩遗址发掘简报》[J],《考古》,2003年第10期,第39页。

    5[汉]高诱注,[宋]姚宏续注:《战国策注》(卷19)[M],士礼居丛书景宋本。

    6[汉]司马迁:《史记》(卷43)[M],清乾隆武英殿刻本。

    7张一民、何英德:《西瓯骆越与壮族的关系》[J],《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1987年第2期,第75-79页。

    8[汉]刘安:《淮南鸿烈解卷》(卷1)[M],四部丛刊景钞北宋本。

    9[汉]班固撰,[唐]颜师古注:《汉书》(卷28)[M],北京:中华书局,1962。

    10[晋]郭璞:《山海经》(卷6)[M],四部丛刊景明成化本。

    11转引自王明坤:《对“穿胸民”的探析》[J],《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7年第8期,第6页。

    12同[11]。

    13[汉]班固:《汉书》(卷28下)[M],清乾隆武英殿刻本。

    14[南朝]范晔:《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M],百衲本景宋绍熙刻本。

    15[西晋]陈寿:《三国志》(卷53)[M],北京:中华书局,1959,第1251-1252页。

    16柒丽蓉:《广西侗族服饰美浅析》[J],《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年第2期,第10页。

    17林强、蒋廷瑜:《贵港罗泊湾汉墓》[J],《中国文化遗产》,2008年第10期,第50-54页。

    18蒋廷瑜等:《广西贵县罗泊湾一号墓发掘简报》[J],《文物》,1978年第9期,第34页。

    19同[15]。

    20[唐]房玄龄:《晋书》(卷97)[M],清乾隆武英殿刻本。

    21“羁縻制度的实质就是在中央王朝统治者在无法直接统辖的少数民族地区,任用少数民族的首领为官吏,以达到‘以夷制夷’的目的。”张声震:《壮族通史(中)》[M],北京:民族出版社,1997,第418-419页。

    22同[1],第41页。

    23陈丽琴:《壮族服饰文化研究》[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9,第29页。

    24[五代]刘昫:《旧唐书》(卷197)[M],清乾隆武英殿刻本。

    25[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222)[M],清乾隆武英殿刻本。

    26[唐]房千里:《投荒杂录》[M],说郛本(宛委山堂本)。

    27[宋]范成大撰、严沛校注:《桂海虞衡志》[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86。

    28[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卷167)[M],清文渊阁四库全书补配古逸丛书景宋本。

    29[宋]周去非:《岭外代答》(卷6)[M],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0“土官土司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在以滇黔桂等西南部为主的边疆地区,封建王朝任命当地蛮夷首领为各级土官或土司,土官土司职位的大小,通常视其所辖蛮夷的范围而定,基本原则是以土官治土民。土官土司属国家正式官吏,官职和所任职务不可随意废除,经过批准乃可世袭”。方铁:《论羁縻治策向土官土司制度的演变》[J],《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1年第2期,第73页。

    31[明]郑颙修、陈文纂:《重修云南图经志》(卷3)[M],明景泰六年刻本。

    32[明]刘文征纂修:《滇志》(卷30)[M],清钞本。

    33[明]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103)[M]。

    34[清]汪森编:《粤西丛载》(卷24)[M],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5转引自梁汉昌:《壮族传统服饰文化特质及保护传承》[J],《歌海》,2012年第6期,第78页。

    36[清]傅恒等编著:《皇清职贡图》[M],沈阳:辽沈书社出版,1991,第399、426、429、438、492、805页。

    37[清]谢启昆修、胡虔纂:《广西通志》(卷279)[M],清嘉庆七年(1802)刻本影印。

    38[清]李文琰修、何天祥纂:《庆远府志》(卷10)[M],清乾隆十九年刻本。

    39[清]王言纪修、朱锦纂:《白山司志》(卷9)[M],道光十年(1830)刊本抄。

    40[清]周诚之纂修:《龙胜厅志》[M],道光二十六年(1846)好古堂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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