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称“过年”,是一年当中最隆重最热闹的节日,也是我国传统的三大节日之一(春节、端午、中秋)。王安石《元日》:“爆竹声中旧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家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在江西地区,旧俗春节活动跨度较长,延续月余,从农历十二月廿四(少数地区为廿五日)“小年”日起,至次年正月十五“元宵”日止,这段日子统称之为“过年”。从“小年”到“除夕”,春节序幕逐渐拉开,之后从大年初一至十五日进入高潮,十五日“元宵节”后为尾声。
传统节日里,在外工作或出门之人,都会尽可能赶回与家人团聚,自古流传“有钱冇钱,回家过年”之说。人们一般从冬至就开始备办年货,如晒制各种腊味、蒸制糯米酒、蜜酒,油炸果子,做米果、冻米糖,炒花生、瓜子、豆子等。自小年起直至除夕这段时间,城镇乡村熙熙攘攘,人们忙于买年画、写春联,制新衣,男子剃头理发等,呈现一派喜庆气氛。正月初一开始,人们走亲访友,互相拜年,还会举行众多的迎新娱乐活动。也称为“小除”。在江西南昌、九江、宜春、上饶、萍乡、吉安、赣州等地区,“小年日”为农历十二月二十四日,在抚州一带则基本上是二十五日。这天人们常会杀鸡宰鸭,备酒菜庆祝,俗称“过小年”、“小孩过年日”。这种习俗历史久远,各地的具体活动形式迥异,起源于不同的传说。旧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