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族的箭袖,满语叫做“哇哈”,是满族袍褂中很有特点的一种衣袖。最初,在满族男子所着袍、褂的袖口上,多半都带有这种“箭袖”,就是在本来就比较狭窄的袖口前边,再接出一个半圆形的“袖头”,一般最长径为半尺,因为它形似“马蹄”,所以又称为“马蹄袖”。箭袖产生于长期的狩猎生活,尤其适应北方冬季出游骑射。将箭袖覆盖在手背上,无论是挽缰驰骋,还是盘弓搭箭,都可以保护手背不被冻坏。这种形式至今在北方的农村,特别是些老年的赶车人衣袖上仍可看到。有的人虽身穿棉袄,但还在衣袖上特意接出个狗皮、狼皮或狍皮的“袖头”来保护手背。可见,这也是北方民族与严寒气候作抗争的一种经验。但在满族人中,是禁止用狗皮的,因为他们视狗为最忠实的朋友。
进关之后,由于满族生活环境的变化,骑射之风已逐渐衰微,袍褂上的箭袖也不再起原来的作用,所以,箭袖在满族的袍褂上,也渐渐地出现了“退化”和减少的趋势。如一般日常穿用的袍褂,就不必再镶上个箭袖而是着平袖即可。但是,在一些有一定身份的满族人中,却仍然要做一些带有箭袖的袍子,以为礼服。平时将袖头挽起,一旦遇到行礼之时,便迅捷地将“袖口”“弹”下来行半礼或全礼,这一举动就是满族所讲究的“放哇哈”。这种礼节在清朝定都北京之后,已不限于满族,汉族也如此。即使平时穿平袖长袍,遇到郑重场合,则必须换上箭袖袍,以不庄重、守礼。有的还特意做几副质料精良的带箭袖的“套袖”,以备不时之需,有事时将其套在平袖之上,事后摘下,不仅灵活方便,还增加了服装的多样性。当时人们称这种“套袖”为“龙吞口”。这种做法不仅流仃在民间,皇室家族里也这样做。沈阳故宫所藏的清代宫廷服装里,就有许多这种或织或绣、质料较好的“龙吞口”。
关于清代箭袖穿戴的情况,在清代小说《红楼梦》中有过多次描写。如第三回“托内兄如海荐西宾,接外孙贾母惜孤女”中,写贾宝玉出场,因为宝玉是去庙中还愿,所以他穿着一件“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红箭袖……外罩石青起花八团绣缎排穗褂”;再如第十五回“王凤姐弄权铁槛寺,秦鲸卿得趣馒头庵”中,贾宝玉因途中参见北静王,他也是穿着“白蟒箭袖”;又如第九十四回“宴海棠贾母赏花妖,失宝玉通灵知奇祸”中,说贾宝玉“那日本来穿着一裹圆的皮袄”,“一裹圆”是当时流行的一种不带开禊的长袍,俗称小袍,纯属日常在家里穿的便服,绝不能穿它出门或见客,对家境富裕的人们更是如此。所以,当贾宝玉听说贾母要来,对于长辈,更兼贾府的至尊,贾宝玉当然不能随便穿着这种小袍来迎接。于是便急忙去“换上一件狐腋箭袖,罩一件玄狐腿外褂”,以表示对贾母的敬重。
也有市井中人为摆阔气而在箭袖上动脑箭。如清代小说《儿女英雄传》中第十五回“酒合欢义结邓九公,话投机演说十三妹”里,当邓九公初见安老爷时,“定睛一看,只见那人穿一件老脸灰色三朵菊花的库绸衿儿棉袍,套一件天青荷蓝羽缎厚棉马褂儿,卷着双金鼠袖儿……”库绸衿儿棉袍上却按了双金鼠袖。又:只见张老“……上身儿油绿绉绸,下身儿两截夹袄。宝蓝亮花儿缎袍子,钉.着双白朔鼠儿袖头儿……”这双白朔鼠儿的袖头显然是为了摆阔气而钉上的,也由此可见箭袖在服饰中举足轻重的位置。
不仅在民间,清朝时期对箭袖袍子的重视,更是体现在官服制度上。如《会典》中规定,皇帝、皇后龙袍,亲王、贝勒、文武官员的蟒袍,都一律带有箭袖。这一制度,一直保持到清朝灭亡,可见其重视的程度。当然最主要的是,箭袖已成为满族这一民族传统的象征。在北方,有时能见到山里的农民,冬天打柴、打场、赶车、刨粪时,在袖口上接一皮毛的“袖头”,紧护手背,抵御风寒,这就是箭袖的延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