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宫廷还有一项活动是射箭。据(金史·世宗纪》载:
“大定三年五月乙未,以重五幸广乐因射柳,胜者踢物有差……”
这种游乐的方法是:
“括柳球场为两行,当射者以羊卑序,各以帕识其枝。
去地约数寸,刘其皮而白之。先以一人聪马前导,后胎马以无羽横簇箭射之。既断柳,又以手接而转去者,为上;断而不能接去者,次之;或断其青处,及中而不能断,与 不能中者,为负。每射,必伐鼓以助其气。”
这是一种动态射箭活动。射箭者骑马跑去,其快捷令人目不暇接,在射箭的一刹那,人马至柳,未等断枝落地,手已接去。这是一种高难的动作。胜者往往被君主取用为武将。此种风俗,一直延续到清代。
射箭在我国已有悠久的历史,据考证,中国人会使用弓箭至少已有二万八千年。古代关于“羿射九日”的神话,反映了中华祖先是优秀的射手。弓箭的发明源自原始人对自然现象的观察,汉应韵《风俗通义》中说:
“拓桑之林,枝条畅茂,乌登其上,下垂着地,乌适飞去,后以拨杀,取以为弓,因名‘乌号’耳。”
原来乌鸦歇在枝条上,把枝条压弯。当飞去时,枝条弹起,打得乌鸦直叫,于是人们仿枝条造成了弓,取名“乌号”。在先秦,射箭除作为谋生的手段和杀伤敌人外,也有习礼的作用:
“古者,诸侯之射也,必先行燕礼;卿大夫、士之射也,必先行乡饮酒之才l。故燕才储,所以明君臣之义也;乡饮酒之序l者,所以明长幼之序也。”
通过射箭这一活动,表明了“饮酒之礼”、“君臣之义”、“长幼之序”,带有浓重的文。明色彩。因此先秦诸子百家对射箭这一活动表示了极大的关注和热情。儒家和墨家都把射箭作为一门课程教给学生,实际是在对弟子进行“射以观德”的教育。
到了唐宋时期,射箭活动已融进了社会风俗之中,连宫廷女子都热中于射箭,杜甫的《哀江头》一诗可以证明:
“擎前才人带弓昔,白马嚼啮黄金勒。
翻身向天仰射云,一笑正坠双飞其。”
宫女骑射本领不让须眉。端午节吃粽子的风俗与射箭活动相结合,出现了“射粉团”的游戏。五代王仁裕撰《开元天宝遗事》中说:
“宫中每端午造粉团角奉,贮金盘中。以小角造弓子,架箭射盘中粉团。中者得食。盖粉团清腻而难射也,都中盛行此戏。”
射箭技艺令人如此喜爱,到了宋朝,便有组织相继出现。
仅临安城就有“射弓踏弩社”、“射水弩社”的成立,要求“武艺精熟,射放娴习,方可人此社”(宋吴自牧《梦粱录))。社员切磋技艺,相互比试,已具有观赏的因素在内。
北方少数民族,骑马射箭则是他们生存的基本技能,因而习射便成为日常活动,到了节日几乎人人一展身手。近人徐坷撰《清稗类钞》中记录了上层人物的这种习俗:
“士大夫家居,亦以习射为娱。家有射固,良朋三五,约期为会。”
“习射为娱”,说明射箭活动中军事意义已让位于娱乐性。
“约期为会”,又表现人们对参与这一活动的自觉性,决非逢场做戏。
在诸多少数民族中,最善长射箭技艺的恐怕要算是锡伯族了。锡伯族原是游牧民族,在长期戎马住你的军旅生活中,养成了一身过硬的骑射本领。这一民族居住的察布查尔地区素有“箭乡”之称。这里的家庭如出生男孩儿,门上都会悬起小弓箭,以表明一个勇武的战士来到人间。孩子长到十三岁就要接受军事训练,年满十八岁就要披甲进行实战演习,到了青壮年,还要在每年或隔年的正月十五测考百步距离的拉弓射靶,将那些优秀者选为士兵。为了培养出更多的士兵,锡伯族人有一整套成熟的训练经验。他们通过举石担、抬石滚等项目,增强臂力;又采用压肩、吊膀子等程序,使拉弓耐力持久。这样训练出来的射手,箭射得又远,命中率又高。为了促进射箭技艺不断提高,每年的端午节、中秋节等大节日,以“牛录”
(村子)为单位相互举行射箭比赛。农闲季节则自发地进行比赛,老少齐上,立射骑射,五花灯。森家获牛羊为奖品,败者便屠牛羊奉献观者。
为了增加观赏性,军中射箭添了许多新彩。《登州府志》云:
“端午军校错柳,于教场立彩门,悬葫鸽于上。走马 射之,中葫,则鸽飞,谓之演柳。间一行之。”
彩门间悬葫,葫上有鸽。射手射中葫,鸽应声飞起,似与人同乐。设计者颇有匠心。这种习俗已全为了表演。表演获胜者,往往有不菲的奖赏,明人蒋之翘有一首宫词反映了这一做法:
“飞凤三花逐电流,例逢璐柳拜前流。八妹穿得都斑赏,夺取头标胜一筹。”
词后有注云:“午日大驾幸万岁山,阅御马监。勇士跑马名日射柳,即金元统柳之遗。唐时外牧岁进马,印以三花飞凤,故有马银剪三花之语。”于此可见宫中对射柳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