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龙岗寺,位于广东省梅州市梅县荷泗镇太和圩西面一华里的吕屋侧角。据寺碑和荷泗镇石陂村陈氏族谱记载,该寺初建于明代嘉靖14年(公元1535年)距今已有470年。
该寺坐西向东,依山傍水,寺后高山可远眺挺拔秀丽的莲花山峰。太阳初升直照寺中绿瓦红墙,翠柏辉映,太理石雕刻着“南无阿弥陀佛”六个大字异常夺目。由施主姜维(湖南籍旅广州)张光鸣伉俪和刘张碧霞女士与十方善信捐资建成。上下堂屋顶上的两对“双龙戏珠”栩栩如生、金光四射、耀眼辉煌,犹如佛光普照大地,好一派“龙岗古刹迎朝阳”。
新中国成立至土改前,寺中佛教活动正常。土改期间,僧人返原籍,该寺由人民政府接管。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宗教政策得到落实。1992年6月释用蕃大师的弟子全华法师,为弘扬佛法,继承传统、筹集资金、决定重建“龙岗寺”。
此一善举得到梅县、兴宁两县边境善男信女的支持。全华法师指定徒弟释彰文为本寺住持,具体负责建寺工作,于1992年农历八月初一奠基,经三个多月的紧张施工,建起了上下堂。农历十一月廿日,举行观音菩萨开光登殿仪式,盛况非常。
1993年施主陈海林、张天龙、邹琳生、张黄菊香、张黄顺香捐献在上堂增加三宝佛像,伽蓝菩萨,地藏菩萨等七尊佛像,于农历八月十七日举行开光登殿,是年,十方善男信女集资捐献大钟;陈美华施主独资捐献大鼓。1994年,农历五月初十举行送子观音等佛像开光登殿。目前,左右横屋上堂为会客厅,两边横屋共有11间,除供僧人住外,还可供远地香客住宿。
1995年施主幸志坚(旅深圳)、丘林琼英(施印尼)、刘海华、刘胜贵、张黄顺香、张黄菊香等捐献四大天五佛像及座台,并于农历八月十八日举行开光登殿。1997年,由18位施主捐献了十八罗汉像,于农历八月十九日开光登殿。
经过六年的修建,现在的龙岗寺已建成“一进、两堂、两横”初具规模的寺院。全寺占地面积1400平方米,建筑面积达800平方米,比原来的龙岗寺面积扩大了600平方米。1997年11月12日经梅县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批准发给“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龙岗寺成为合法的宗教活动场所,随着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各地前来参观的游客和进香的善信与日俱增,寺内香火鼎盛。
龙岗寺属梅县荷泗镇直辖,但地处梅县、兴宁两县(市)交界处,东接梅县程江、东南连水车、梅南、长沙、东北接南口、西北与兴宁、径南、径心毗连,汽车可通两县(市)各乡镇,距梅州火车站约35公里,从梅县新城到龙岗寺只有19公里,交通十分方便。
1999年-2002年冬期间满堂菩萨贴金泊,2002年龙岗寺重建十周年,举行了隆重的庆典活动,观音菩萨出行,游历整个太和圩,参加人数达到五、六千人。2003年至今重建左右横屋。
佛法无边,普渡众生,利国利民,百姓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