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服指黄帝即位至明末 (公元17世纪中叶)这四千多年中,以华夏礼仪文化为中心,通过历代汉人王朝推崇周礼、象天法地而形成千年不变的礼仪衣冠体系。
《史记》记载“华夏衣裳为黄帝所制”,表明汉族(及其先民)已有独特的服装体系了。殷商时期,汉服基本样式成型,冠服制度初步建立,周朝时,服饰制度逐渐完善,并形成了以“天子冕服”为中心的章服制度,冠服制被纳入了“礼治”的范围,成了礼仪的表现形式,从此中国的衣冠服制更加详备。
秦统一中国以后,建立了各项制度,其中也包括衣冠制度。汉朝时男女服装,仍沿袭深衣形式。 魏晋南北朝时期以自然洒脱、清秀空疏为特点。魏晋时期妇女服装承袭秦汉的遗俗,在传统基础上有所改进,一般上身穿衫、袄、襦,下身穿裙子,款式多为上俭下丰,从而达到俊俏、潇洒的效果。
唐代时期承上启下,法服和常服同时并行。法服是传统的礼服,包括冠、冕、衣、裳等;常服又称公服,是一般性正式场合所着服饰,包括圆领袍衫、幞头、革带、长筒靴等;宋代服饰大体上沿袭了隋唐旧制。元朝时期长衣统称为袍,其样式南北方差异不大,但材料贵贱精粗,却差距悬殊。
明朝建立之初曾力图消除元朝蒙古族服制对汉服的影响,“悉命复衣冠如唐制”,但未能完全贯彻执行;清朝时,实行“剃发易服”,服汉衣冠、束发者治重罪;21世纪初,一些人通过考据汉服并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复原了汉族传统服饰,同时通过恢复传统节日,恢复传统礼仪,祭祀先贤,推广传统学说,宣传传统乐器等重新宣导恢复传统汉服并身着汉服进行推广,并称之为汉服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