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2年,鄂温克人从布特哈地区迁移到自治旗境内后,便由狩猎生产转向畜牧业经济,而以狩猎、农业、林木生产为副业。畜牧业新中国成立前,鄂温克人经营的畜牧业依靠自然条件,生产力低下、落后,常年“逐水草而迁移”。他们在茫茫无际的呼伦贝尔草原上选择草场,寻找水源。牧场对鄂温克牧民非常重要。为了草场的优化,他们轮换分片烧牧场。夏季打一部分草,多者上千捆,少者百八十捆,主要用来喂乘马、牛犊、奶牛,其余牲畜靠放牧过冬。
鄂温克人的畜牧业生产方式,以血缘关系组成几户或十几户的“尼莫尔”,在统一的牧场放牧,开始时以互助的关系出现。随着生产的发展,生产资料——牲畜的占有量变化,出现贫富两极分化,“尼莫尔”的生产关系产生剥削与被剥削关系、贫困牧民依附富牧主的关系。据50年代初的调查,辉苏木6个嘎查222户中,有牧主2户(9人),占总户数的0.9%,而占有4000多头(只)牲畜,占牲畜总头数的11%;而占总户数67%的149户贫苦牧民,仅占有29%的牲畜。牲畜过冬设施为简易的畜圈,就是风上边立埋苇子或柳条来挡风,让牲畜背风过冬。后逐步发展到用柳条编制棚圈,用苇子加厚挡风等。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70年代畜牧机械的广泛应用,打贮草增多了。80年代后,随着畜牧业经济体制改革,棚圈也向半永久或永久性发展,加强了饲料种植,改进饲养管理技术,提高畜牧业的商品率。
种植业清朝时期,呼伦贝尔交通不便,粮食需用牛车从齐齐哈尔买回,当时一部分鄂温克人用古老的牛犁种一些稷子、燕麦等少量农作物,以解决一部分茶米口粮。后由于通了铁路,副业生产比农业收入高,粮食也容易买到,种植业也就停止了。到了50年代末期,又开始种饲料和蔬菜。近10年,鄂温克旗委、旗政府大力提倡畜牧业的饲料工程,农业完全机械化,种植业有较大的发展。
猎业鄂温克人在原地是以猎业为主,来自治旗境内后猎业变为辅助性生产。猎物有黄羊、狍子、鹿、犴和雁、鸭、鱼等,猎取狐狸、狼、黄鼠狼、艾虎、獾子、水旱獭、貉等,狩猎所得物卖皮食肉,用其皮兑换商品。随畜牧业的发展和人口增长,猎物的稀少,猎业生产的比重逐年下降,到目前剩下的猎民队也主要以畜牧和林业生产的收入为主。
副业鄂温克人的副业生产有木工、畜产品加工、采集、运输等。
木工:主要是制作大轱辘车、蒙古包哈那、包顶、包门、圈羊用的哈日石(挡板)、哈玛格(圈门)等;产品拿到甘珠尔庙那达慕大会上与富户交换,如5台勒勒车换1匹马或1头犍牛等。
畜产品收集加工业:剪毛、熟皮子、加工牛皮做生产用的皮条,用手工做毡子,以交换食物或羊等。采集业:自治旗境内野生植物资源丰富,鄂温克人来此地以来就采集可食植物,充实食物品种。主要有:稠李子、山丁子、山杏等。用其做糕点、零食。草原白蘑是鄂温克草原的特产,夏季采集后晒干或做成韭菜花白蘑,贮存到冬春季食用。除留为自食外,大部分出售或交换生活日用品。
运输业:主要是一些有车有牛的人家,从事为商人运送其收到的畜产品,或为甘珠尔庙会运送商品等少量的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