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桂婷
鄂温克族在婚姻习俗方面实行一夫一妻制和氏族外婚制,一个氏族内部绝对禁婚。有时,虽然不是同姓,通过亲属关系,辈分不同时也不能结婚。过去,贵族的子女和一般普通人家的子女也不结婚,氏族贵族的通婚范围只限于与其他氏族的贵族。鄂温克人的奴隶不能和一般人结婚,更不能和贵族结婚。鄂温克族还有过“姑舅表婚”的习惯,即嫁到其他氏族的女子,把自己的女儿嫁回自己的氏族,叫“还骨头”。鄂温克人也有入赘婚,入赘有两种,一种是长期入赘,即岳父母只有一个女儿,自己年老,无劳动能力,让女婿为岳父母养老送终,女婿的权力和儿子一样,但不改原来的姓;另一种是有限期入赘,即虽然有儿子但年龄很小,不能参加生产劳动,自己也因为年龄过老或因病等原因不能劳动,女婿可以在儿子成人后离开岳父母家,另立门户。入赘后,生的小孩随父姓,不随母姓。此外,据《鄂温克族社会历史调查》记载:鄂伦春人的卡尔他基鲁氏族,属于鄂温克人杜拉尔氏族的一部分,所以与鄂温克人的杜拉尔氏族不能通婚;达斡尔族的敖拉姓和鄂温克族的敖拉姓不能通婚,和鄂温克族的那哈他也不能结婚;据说“敖拉”哈拉和“巴亚基尔”就是一个氏族,“巴亚基尔”是敖拉的一个毛哄;达斡尔族的郭布勒哈拉与鄂温克人的杜拉尔不通婚,达斡尔族的沃热与鄂温克人的沃热也不能通婚。
据《达斡尔族社会历史调查》记载:据说达斡尔人与鄂温克人婚配也要遵守同一哈拉不婚的原则,鄂温克人的白格勒莫昆属敖拉哈拉,达斡尔族敖拉哈拉的人不能与鄂温克族白格勒莫昆的人通婚。达斡尔族郭贝勒哈拉与鄂温克族的杜拉尔哈拉间不能通婚,原因不祥。鄂温克族的那克塔哈拉不能与达斡尔族的敖拉哈拉通婚。有的不同哈拉间也不准通婚。上世纪末(19世纪末——编者注)海拉尔南屯郭贝勒哈拉满那莫昆的福康取鄂温克族杜拉尔哈拉的女子南肯为妻,受到社会舆论的反对,理由是郭贝勒和杜拉尔两个哈拉属于不能通婚的范围。鄂温克族的传统的婚姻习俗有,请媒人求婚、订婚、纳彩礼、举行婚礼(包括迎娶和送亲)、回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