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皇帝的服饰基本上分为三大类,即礼服、吉服和便服。礼服包括朝服、朝冠、端罩、衮服、补服;吉服包括吉服冠、龙袍、龙褂;便服即常服,是在典制规定以外的平常之服。龙袍,是上下连属的通身袍,比礼服略低一等,是皇帝在一般性的吉庆宴会、朝见臣属的时候穿用的常见礼服,也是我们常常见到的帝王服饰。
帝王们穿着的龙袍,在现代人的心中很容易产生敬畏与神秘的感觉。尤其对龙袍上制作精良、细腻、造型独特的纹饰图案充满疑惑,本文将对此做简单的介绍。
帝王的服饰上绣有各种寓意吉祥、色彩艳丽的纹饰图案。如:龙纹、凤纹、蝙蝠纹、富贵牡丹纹、十二章纹、吉祥八宝纹、五彩云纹等等。这些图案只为封建社会里的帝王和少数高官所服用,并不普及。如:龙、凤纹向来是帝、后的象征,除了帝、后之外任何人不得使用。十二章图案,自它在中国图纹中出现就是最高统治者的专有纹饰,一直到封建帝制的灭亡,只应用在帝、后的服饰和少数亲王、将相的服饰上,从未在民间出现过。
在北京艺术博物馆收藏着一件清乾隆明黄缎绣五彩云蝠金龙十二章吉服袍(图一)。此袍严格按照繁缛复杂的清代服饰制度制作。据《清史稿·志七十八·舆服志》记载:“龙袍,色用明黄。领、袖俱石青,片金缘。绣文金龙九。列十二章,间以五色云。领前后正龙各一,左、右及交襟处行龙各一,袖端正龙各一。下幅八宝立水,襟左右开,棉、袷、纱、裘,各惟其时。”说明到了清代对龙袍在形制、制作工艺、装饰图案以及对于衣服的色彩上都规定得十分严谨苛刻。
图一 清乾隆明黄缎绣五彩云蝠金龙十二章吉服袍
图二 金龙纹—正龙
这件龙袍上的每个图案都有着丰富的意义,起到特殊的作用。而且无论是选料还是绣工都是十分严谨工整的,代表了清代鼎盛时期的工艺水平。
首先,龙袍通身绣九条金龙。正龙绣得正襟危坐,一团威严,行龙绣得极富活力,似动而非动。四条正龙(图二)绣在龙袍最显要的位置——前胸、后背和两肩,四条行龙在前后衣襟部位,这样前后望去都是五条龙,这寓意九五至尊。但是我们这样粗略的算下来却只有八条金龙,这与史书上记载的有出入,于是有人认为皇帝是真龙天子,本身就是一条金龙,穿着龙袍后金龙就达到九条了。其实这第九条金龙绣在里面的衣襟上,要掀开外面的衣襟才能看到。
在龙纹之间,绣以五彩云纹、蝙蝠纹、十二章纹等吉祥图案。五彩云纹是龙袍上不可缺少的装饰图案,既表现祥瑞之兆又起衬托作用。红色蝙蝠纹即红蝠,其发音与“洪福”相同,也是龙袍上常用的装饰图案(图三)。在龙袍下摆排列着代表深海的曲线,这里被称为水脚(图四)。水脚上装饰有波涛翻卷的海浪,挺立的岩石,这寓意福山寿海,同时也隐含了“江山一统”和“万世升平”的寓意。
图三 “洪福”纹
图四 水脚
在这件龙袍上,寓意最深刻的却是十二章纹样,只是它们的面积都很小,再加上清代帝王礼服色彩鲜艳,图案丰富,使人们忽略了这拥有悠久历史、蕴含丰富的纹饰。这十二章纹包括:日、月、星辰、山、龙、华虫、宗彝、藻、火、粉米、黼、黻。分列左肩为日,右肩为月,前身上有黼、绂,下有宗彝、藻,后身上有星辰、山、龙、华虫,下有火、粉米。十二章纹发展历经数千年,每一章纹饰都有取义,“日月星辰取其照临也;山取其镇也;龙取其变也;华虫取其文也,会绘也;宗彝取其孝也;藻取其洁也;火取其明也;粉米取其养也;黼若斧形,取其断也;黻为两己相背,取其辩也。”(图五)也就是说:日、月、星辰代表三光照耀,象征着帝王皇恩浩荡,普照四方。山,代表着帝王的稳重性格,象征帝王能治理四方水土。龙,是一种神兽,变化多端,象征帝王们善于审时度势的处理国家的大事和对人民的教诲。华虫,通常囿为一只雉鸡,象征王者要“文采昭著”。宗彝,是古代祭祀的一种器物,通常是一对,绣虎纹和蜼纹,象征帝王忠、孝的美德。藻,则象征皇帝的品行冰清玉洁。火,象征帝王处理政务光明磊落,火炎向上也有率士群黎向归上命之意。粉米,就是白米,象征着皇帝给养着人民,安邦治国,重视农桑。黼,为斧头形状,象征皇帝做事干练果敢。黻,为两个己字相背,代表着帝王能明辨是非,知错就改的美德。总之,这十二章包含了至善至美的帝德,象征皇帝是大地的主宰,其权力“如天地之大,万物涵复载之中,如日月之明,八方囿照临之内”。
图五 十二章
这十二章纹自出现开始,虽历经两千多年的朝代更替,因其意义深刻,始终保持着原始的形态,几乎没有改变,这也是其他普通装饰图案无法比拟的。十二章图案传说在虞舜时期,就已经出现并使用了。只不过在现有出土的甲骨文中没有发现明确的文字记载,但是据《虞书·益稷》篇中记载:“予欲观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山、龙、华虫作会(即绘),宗彝、藻、火、粉米、黻、黼、絺绣,以五彩彰施于五色,作服汝明。”这是记载最早的关于十二章图案的书籍。在《虞书》中的这种记载,大概是周代史官们对前代的追述。这样看来,上述的所谓日月等十二种纹样,用五彩色施于衣裳上,即十二章花纹在周代以前就用画或绣的方法施之于最高统治者的衣服上了。说明周代以前就已经使用十二章图案,并且一经出现就成为最高统治者的权利象征,具有政治意义。以后各代帝王的礼服上都装饰有十二章纹,只是十二章位置、色彩略有变化。
清代的冠服制度是中国服饰史中最繁缛复杂的。他们对于十二章纹的形状、色彩、位置等都作了十分细致严谨的规定。但是在乾隆以前,无论是文献还是实物都没有发现十二章纹的踪影。这也是伴随着清王朝讨论是否改装易服之事而产生的。
女真人的民族服饰:长袍、箭袖、紧身、下有开衩,利于骑马射箭。在满族政权建立之初,皇太极与群臣就是否易服的问题作了一些讨论。在崇德二年(公元1367年)“谕诸王、贝勒曰:‘昔金熙宗及金主亮废其祖宗时冠服,改服汉人衣冠。迨至世宗,始复旧制。我国家以骑射为业,今若轻循汉人之俗,不亲弓矢,则武备何由而习乎?射猎者,演武之法;服制者,立国之经。……其馀悉令遵照国初定制,仍服朝衣。并欲使后世子孙勿轻变弃祖制。
由此便阐明服制是立国之经。皇太极告诫群臣,吸取金朝世宗的教训,“凡改汉衣冠者,无不一再世而亡”,一旦从习汉俗,就好像把左手交给了他人,“待他人割肉而后食”。特别指出,汉族衣冠不利于骑射的道理,“我朝以武功取天下,还要以武功巩固天下”。“我国家以骑射为业”,不能改变国初之制。这次讨论之后,无人再提易服之事。
满族在入关后学习汉文化,对于礼仪、服制更加重视。另外,生活环境也发生了变化,长袍箭袖已失去实际的作用,再次议论服装改制就提上了议事日程。清前期的几位皇帝认为:衣冠之制关系重大,它关系到一个民族的盛衰兴亡,尤其是对定鼎中原的少数民族来说,更是如此。到了乾隆三十七年(公元1772年),“三通馆进呈所纂嘉礼考,于辽、金、元各代冠服之制,叙载未能明晰。奉谕:‘辽、金、元衣冠,初未尝不循其国俗,后乃改用汉、唐仪式。其因革次第,原非出于一时。即如金代朝祭之服,其先虽加文饰,未至尽弃其旧。至章宗乃概为更制。是应详考,以徵蔑弃旧典之由。衣冠为一代昭度,夏收殷冔,不相沿袭。凡一朝所用,原各自有法程,所谓礼不忘其本也。自北魏始有易服之说,至辽、金、元诸君浮慕好名,一再世辄改衣冠,尽去其纯朴素风。传之未久,国势浸弱。况揆其议改者,不过云衮冕备章,文物足观耳。殊不知润色章身,即取其文,亦何必仅沿其式?如本朝所定朝祀之服,山龙藻火,粲然具列,皆义本礼经,而又何通天绛纱之足云耶?’盖清自崇德初元,已釐定上下冠服诸制。高宗一代,法式加详,而犹于变本忘先,谆谆训诫。亦深维乎根本至计,未可轻革旧俗。祖宗成宪具在,所宜永守勿愆也。兹就乾隆朝增改之制,……。”
可见在乾隆一朝又再次讨论易服之事时,不是盲目讨论,而是先对辽、金、元各代作了调查研究,认为全部因循汉制也不见得是好事,并进一步认识到辽、金、元诸君,不循国俗,改用汉唐衣冠,使得“国势浸弱”,致使传之未久,趋于灭亡,深感可畏。另外,在崇德初年就定下了“上下冠服诸制”和不得“变本忘先”的训诫。最终决定:本着“不轻变祖训”的原则,在保持满族服饰特点的同时,吸收汉族帝王服饰的色彩和章法纹饰,如明黄色、补服、十二章纹等,再对服饰制度作一些增加补充,形成最终的典章制度确定下来。
因此,自乾隆以后,清代皇帝的朝袍、衮服、龙袍都装饰有十二章图案,并且把每一章的式样和位置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左肩为日,右肩为月,前身上有黼、黻,下有宗彝、藻,后身上有星辰、山、龙、华虫,下有火、粉米。
但是到了清代的晚期,皇帝的龙袍上以及后、妃的朝袍上都装饰有十二章图案,或是其中的五章、六章。这也说明清代帝后们对十二章图案看得很重,认为只有穿装饰有十二章的衣服才是最高权利的象征。但同时也表现出,到了清代晚期,在制度上虽然更注重繁文缛节,但实际上随着政权的衰落,有些制度已经变样,不免有些随心所欲。
清代的服饰制度在中国服饰发展史上是最庞杂、繁缛的,但是清代的龙袍制作工艺之精湛、用料之考究、艺术价值之高,都是前朝帝王服饰无法比拟的。清代的龙袍可谓是中华服饰中最精湛、最华丽的工艺美术极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