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诺族婚俗是指我国少数民族基诺族的婚嫁习俗,基诺族青年男女结婚,由媒人和亲友带着酒、肉,到姑娘家共同商定婚期。举行婚礼这天,男方家要杀一两头猪,猪肉送给女方家一半。同时还要送些蔬菜、鱼、猎到的野味等给女方家,好让女方家招待亲戚朋友。
基诺族是一个古老的少数民族。 基诺是民族自称,过去汉语多音译为“攸乐”,意为“跟在舅舅后边”,加以引伸即为“尊崇舅舅的民族”。1979年6月经民族确认,成为中国的第56个民族。主要分布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县基诺乡,其余散居于基诺乡四邻山区。主要从事农业,善于种茶。使用基诺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
恋爱风俗
基诺族男女十五六岁后要举行成年礼仪式,经过一番严肃和令人惊异的复杂过程后得换上成年人的衣服,上衣绣上月亮形花徽,挎包——“通帕”上也绣有花徽,从此才具有公社成员的资格,也才取得谈恋爱的权利,此后他们必须在公房内过夜。因为每年举行成年礼的青年男女年龄相当,其上下一两年间举行成年礼的青年便自然构成一个恋爱班级,但即使如此,年龄相当的班级间的婚姻也有一个自然过程。结婚之前的恋爱,通常有“巴漂”、“巴宝”、“巴里”三个阶段。“巴漂”是秘密的谈情约会阶段,“巴宝”是爱情由秘密转入公开的阶段,“巴里”是同居的阶段。只要同居之后双方的感情热烈和睦,男子一早起来即为女家扫地背水,并向世人表示二人要结为夫妻,此后即请父亲或舅舅向女方父母求婚,通常女方父母必然答应,接着就约定婚期。因为婚姻是自由的,经过了爱情的三个阶段,所以婚后离异者并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