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族实行一夫一妻制和族内婚姻,与其他民族通婚较少,早婚现象较为突出。然而,婚后人们一般相处得很好,离婚很少,对守寡和再婚没有歧视。在瑶族人的婚姻中,有一种习俗叫做“抬郎上门”。“抬郎上门”是指女人不出嫁,而是抬男人上门成婚,这种婚姻习俗在瑶族、广西、广东、湖南、贵州、云南等地盛行。
在过去,由于大量的开荒清理土地,需要更多的劳动力,所以这种婚姻习俗在频繁迁徙的过瑶山中相当流行。瑶族“抬郎上门”是中国古代祖先传下来的习俗,是古代人类婚姻遗迹的反映。这种婚姻制度的产生是因为在母系氏社会中,妇女从事对当时社会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工作,从而获得了较高的社会地位和支配氏族生活的权利,妇女在婚姻中占主导地位。一开始是极个别的,然后才普遍地把她们的丈夫带入自己的家族中,所以才出现了”女婚男嫁”的婚姻模式。
瑶族婚姻中“抬郎上门”的婚俗保留了古代几种不同的“抬郎上门”形式。首先是买断,这种程序就很简单。也就是说,如果男方家境富裕,结婚当天女方就不用送太多的礼了,反之当男方家境贫穷时,结婚当天,她会把肉和酒送到男人的家里,并邀请男人的村庄的年轻人陪伴新郎到女人的家里去赴宴。
买断婚俗的特点是男子婚后要改成妻子的姓氏,终身在妻子家里工作和生活,所生的孩子都要随女方姓。在这个家里,妻子是一家之主,是有很大权力的。为了稳固女子婚后在家庭的地位,瑶族一些地方,已经建立了这样的婚姻关系时,会以书面的形式,防止男人上门后反悔。那么这样丈夫在家庭中的地位通常较低,如果对妻子不好的话,往好了说,他们会被辱骂,往坏了说,就会被赶出家门了。
第二种是卖一半,虽然男人从属于女人,但他在女人的家庭中是占有一小部分财产的。如果丈夫和妻子要分开的话,丈夫可以分享自结婚以来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另一方面,男人来到这里后,他的名字是否改变并不重要。虽然有些女方还是会给他们另取名字,改变他们的姓氏,但他们仍然不会取消自己的名字,一个人可以拥有两个名字。婚后出生的孩子可以给男方留下一个继承人,即子女随父姓,长大后可以回到父亲的家庭(即祖父)生活和工作。
第三种方式是两边走。这种婚姻要求男女双方都参与两个家庭的生活和生产,男性通常首先在女方家中,在女方家工作,生活一段时间。婚后出生的子女应当随父母姓,按照姓的顺序,第一个随母亲姓,第二个随父亲姓,第三个随母亲姓,依此类推。
这种婚姻形式比“卖断”手续更简单,一般双方不需要任何礼金。但是男人上门时都要立下契据,自愿将身就妻子和孩子平方。丈夫去妻子家后通常不会改名字。婚姻生活相对稳定。此外,男女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家庭财产由丈夫和妻子共同拥有。在离婚的情况下,丈夫除了平等分割财产之外,还有权带走随自己姓氏的子女。如果女方家让丈夫不满意导致离异时,还要立退婚契据的。解放后,部分瑶族地区仍然盛行“走两边”婚姻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