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随着商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和权力的下放,除了国家名酒和部分啤酒仍实行国家统一计划管理外,其它酒的平衡权都下放到地方,以省市,区为单位实行地产地销.许多地方无形中取消了酒的专卖。
对于酒精改制白酒,究竟是由生产企业归原食品工业部管理配制,还是由销售企业配制,曾有所反复.1957年原食品工业部制酒局、供销总局与城市服务部的中国专卖公司先后联合通知一些省市,决定由酒的工业生产部门设立酒精配制白酒的试点,虽然酒质有所改进和提高,但由于配制后的酒酒度较酒精要低,故运输费用较高,在贮运过程中,酒质发生变质,故1958年第二商业部糖业烟酒局和轻工业部(原食品工业部)供销局发布了《关于改变酒精配制白酒的方法的联合通知》,改由商业部门进行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