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桂婷
抢婚羌族还有抢婚的习俗。当男方求婚遭拒绝对,乘女子在外劳动或外出时将她抢回家,第二天由男子背猪膘及酒到女家再次求婚,由于生米已煮成熟饭,女方也就答应。女子不愿者,可于次日偷跑回家,男方一般不追究。抢婚时可抢姑娘,也可抢寡妇。女儿麻“女儿麻”是羌族的独特婚俗方式。在羌族无论多么美丽的姑娘,如果她不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在爱情的土地上播种女儿麻,是不能结出丰硕的果实的。羌族男女青年相识相爱,而且双方已经正式吃过订婚酒后,待嫁的姑娘就开始准备种植女儿麻了。姑娘在山坡上选定一块荒地,进行开垦。开春后就在这块土地上种下麻,待到秋季收获后将麻织成布,缝成新衣或织成腰带准备结婚使用。从开荒播种、施肥管理、收获到把麻织成衣,整个过程不许任何人插手帮忙,全由姑娘亲手完成。如有他人帮忙耕种就会被认为姑娘对爱情不忠诚。因此羌族姑娘为了追求美好的爱情,为了能和心爱的小伙子结成美满的婚缘,从种到收都是一人悄悄地进行。她们早出晚归,避免与他人交谈答话,不向任何人及亲朋好友提及种植女儿麻的事,保持姑娘出嫁前的羞涩之情,免得让人背地笑话或议论。凡种有女儿麻的地方,任何人不得随意到那里去,以示对姑娘的尊重。
新婚之前羌族姑娘亲手将女儿麻织成七根腰带,结婚时系于自己身上,洞房花烛夜由新郎亲手解开。女儿麻织成衣服,作为姑娘结婚时的嫁妆。然后夫妻双方都把这件衣服留为永久的纪念,一般不再继续穿,而是传给儿孙,以教育后代要保持羌族的勤劳朴实节俭的传统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