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地区或单位:福建省华安县
拉手舞是高山族的一种自娱性民间舞蹈,广泛流传于台湾岛的中部山区,东部纵谷平原、兰屿岛和西部平原,以及大陆的福建、浙江等沿海地区。其历史悠久,至今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
高山族拉手舞可在喜庆节日或婚庆仪式上表演,也可在平时供娱乐之用。日常跳拉手舞少则三五人,多则数十人,盛大节日时参加者可达数百人之众。跳舞时参加者围成一圈或数圈,多沿着圆圈或面向圆心进退,此外还有单排、双排、螺旋、龙摆尾等队形。舞蹈中通常由一位歌舞能手担任领唱,所唱歌词多是歌颂祖先、赞美英雄、祝贺丰收、鼓励生产、歌唱团结之类的内容。拉手的方式可分为两种,一是与两旁人相拉,通常称为“小拉手”,其中又有手拉手及以小拇指互相勾连等不同方式;二是隔一人相拉,形成互相交叉的连臂拉手,通常称为“大拉手”。“小拉手”时,双臂可前后、上下大幅度甩动,也可屈于身体两旁,“大拉手”则不便甩动手臂。拉手舞的动作主要由上步、撤步、抬腿、踏脚等步法组成,男子还有大幅度向前跳跃、全蹲继而直立等较激烈的动作,节奏与组合的变化使舞步变得十分丰富。
高山族拉手舞在增进海峡两岸文化认同,促进社会和谐与祖国统一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这一优秀民族艺术传承乏人,亟待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