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是我国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之一,历史悠久、分布面广。苗族又是一个世界性的民族,在五大洲都有足迹,主要分布在泰国、老挝、越南、法国、德国、英国、加拿大、阿根廷。澳大利亚、美国等国家。一在国内主要分布在贵州、湖南、云南、四川、广西、湖北、海南等省内。其中贵州最多,据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统计,共有3686900人,遍布全省的各专州县市。古全国苗族总数的一半以上。其中又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最多,也最集中,而台江又是全国苗族人口比例最高的一个县,苗族占全县人口97%,被称为“天下苗族第一县”;其余分布在毕节、铜六、遵义、黔南、黔西南、安顺、六盘水、贵阳市等,人们常说:“贵州是苗族的大本营”。 苗族喜欢聚族而居,仅黔东南地区的苗族就占全国苗族总人口的四分之一,为全省苗族的39。5%,且多数分布在远离城市的偏僻山区,以村办单位聚族而居,与其官民族合村共寨的极少。
贵州苗族集中了全国苗族主要的文化特征,如较大的方言,次方言和多数土语(苗族语言属于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文,有湘西、黔东。川黔慎三大方言区),台江苗族属黔东方言,主要的服饰类型,重要的工艺美术,基本的风俗习惯,基本类型的耕作文化等等,无不具备,可说是全国苗族文化的代表。中外许多民族学者,都把贵州作为研究苗族的理想园地,而台江又是这块理想园地中一颗最亮丽的明珠。下面主要对台江苗族历史和习俗作简要介绍。
苗族的源流及迁移
(一)源流
苗族源于黄帝时期的“九黎”,尧舜时期的“三苗”。“九黎”是五千多年前居住有黄河中下游的一个部落,后与黄帝部落发生战争,即历史所称的“琢鹿大战”。在战争中,黄帝与炎帝联合,九黎首领蚩尤被黄帝擒杀,余部退入长江中下游,形成“三苗”部落,建立了三苗国。在四千年前,以尧、舜,禹为首的北方华夏高部落与“王苗”争战近千年;最后、三苗国被夏禹所灭。“三苗”失败后,一部分被驱逐到“三危”,即今陕甘交界地带,后又被迫向东南。迁徙,经过很长时间逐步进入川南、滇东北、黔西北等,形成后来西部方言的苗族,留驻长江中下游和中原地区的“王苗”后裔,有部分与华夏融合,另一部分形成商周时期所称的“南蛮”;而居住汉水中游的,被称为“荆楚蛮夷”。后来,荆楚蛮夷中先进部分逐渐发展为楚族,建立楚,后进的部分继续迁入黔、湘、桂、川、鄂、豫等省毗连山区,成为今天东部,中部、方言的先民。
台江境内的苗族先民主要有“黎”和“方”两大部落,“黎”部落有“九江黎”(九个氏族),源于古代“九黎”集团,最初居住在黄河下游、山东、江苏滨海一带;“方”部落源于古代的“虎方”,居住在今西起黄淮平原,东至山东、江苏滨海一带。这两个部落联盟相近,紧密相处。
(二)迁徙
l、迁徙原因:台江苗族先民最初由祖国的东海之滨和黄淮平原开始迁徒而来。《苗族古歌》描述迁徙前的情景是这样的;我们的祖先苦难当/住地的地方平得象木板/到处一片水茫茫/由于战争和艰苦的生活所迫,才不断迁徙。《迁徙歌》唱道:我们来唱五支祖/六祖爹妈上高山/迁到西方来过好生活......看出当时有六个部落迁徒。
2、迁徒的路线:境内苗族先民迁徒的路线大体是:离开。黄河下游、山东、江苏滨海老家后,向安徽、江西移动,再沿南岭山脉西行,到达广西、又沿都柳江北上,到达榕江一带住很长一段时间,后因人多地窄,又分批分期迁往榕江、剑河、台江交界处,最后陆续迁入台江,形成现在外聚族而后的格局。《苗族古歌》叙述迁徙的路线曾经过的方休担----粉羊秀寨----纲方细朋----粉羊细乃----翁反翁留----翁整能----奶达----荣良----最滑----荣广----荣更----荣鹞----荣有----翁有空----皆养动散----皆养动所----皆养细躲----掌耶蒙----德日西泥----甩西、天西(今榕江境)----方西(榕江城)----共丢办(榕江沙江六百塘)----娘友娘路(丹寨)----九商兄汪、杨英杨营,党固松计(今剑河县境)等地居住。又陆续进入台江东南部的南宫、交密、东扛、交江,方召、翁脚、登交等乡村,然后向城郊及西北部地势较低的革东,革一、施洞等地迁徙。定居台江的时间约在两千年前左右。
社会组织
(三)部落联盟
苗族部落联盟若干个“江略”(氏族)组成,是苗族早期最高一级的社会组织形式。台江苗族先民主要有“方”、“黎”两个部落联盟,民间常称为“九江黎”(即九个江略的黎部落联盟,简称九江,汉籍史称“九股苗”),“十江方”。这两大部落内部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各种集会,商议大事。有的以节日的形式加以固定,在登鲁村和良田九匠,还有部落集会的遗址;有的在战争或重大事情时,联盟以御敌,在今剑河太拥乡的“党固松计”地方,苗族九个部落曾在此立有九个石柱,代表九个部落,然后分支迁往各个地方;雍正十年,曾于台雄杀牛盟誓,反抗清政府在台拱寨筑城设官;清咸丰五年(1855年)3月15曰,以张秀眉为首于今台盘乡掌麻你举行盟誓,起义反清。这些都是部落联盟的遗风。
(四)江略(又称鼓社)
1、组成和功用。江略是由若干具有共同血缘的家族组成,也称“鼓社”,是一种氏族组织,同一江略内严格禁止通婚。江略形成于原始社会而沿袭下来。苗族在自理自治时期,江略管理整个氏族的生产、祭祀、伦理及纠纷的调解。审判,以及与别的江略进行军事联盟等事宜、苗族先民就是依靠江略的这些职能来加强内部的凝聚力,维系社会的安定,推动生产的发展和促进文明的提高。 2、鼓主
江略内部分设若干个职位,各司其职。
第一鼓主;苗语称嘎略,由江略选举德高望重的老年人担任,是整个江略的主持者和领导者,地位至尊。平时不苟言笑,严守禁规,吃饭穿衣有专人服侍,处处显示祖先的民严。
第二鼓主:苗语称嘎雄,协助第一鼓主处理事务,并专职服侍第一鼓主的衣食住行。如为第一鼓主披上礼服并先扣第一个纽扣;吃饭时先喂第一鼓主第一口饭,然后第一鼓主才吃;喝酒时,先请第一鼓主喝第一口酒;祭祀时为第一鼓主打伞等。
第三导主:苗语称嘎佬,由会念诵祭词的人充任,其任务除了服侍第二鼓主外,还司职祭祀和念诵祭祖词。
第四鼓主:苗语称顶王,掌管军事。
第五鼓主:苗语称顶宝。掌管财物。
其余的有待尤柳:由第一鼓主的姐、妹夫或女婿担任,参加有关娱乐表演仪式。嘎那:负责吹笙。嘎当:负责制作和摆设桌凳。喝酿:负责保管象征江略的“玉碗”。霸糯:由四个会唱古歌的歌师担任,分主客两边,祭祀时对唱古歌。
台江苗族的江略很多,从血缘上,除有九江黎,十江方之外。从形式上又可分为“黑江”“白江”两种,祭祀时,黑江杀枯牛,踩的是长木鼓;白江杀猪,踩铜鼓。民国至解放初,从节约出发,很多村寨的黑江渐渐演变为白江,祭祀由繁到简。
3、榔社:苗语称榔,有的由一个大寨组成,有的由居住在同一地域的胞族或若干村寨组成。榔社如遇重大事件或军事行动,均要举行全榔会议,制定公约,苗语称“告榔”(议榔)。榔社有固定的议挪坪,坪上立有石柱,义榔时,在此杀牛饮血盟誓,制定榔规及违反榔规的处分办法。 椰社可说是苗族的立法组织,议榔是原始的民主议事制度,榔规是不成文的法律,大多逐步形成后来的乡规民约。
榔社没有常设机构。有事才议榔,平时,严格执行榔规,相安无事。榔头一般推举(或公认)公正严格的长者或里老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