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剑南春酒,产于四川省绵竹县,因绵竹在唐代属剑南道,故称“剑南春”。四川的绵竹县素有“酒乡”之称,绵竹县因产酒而得名。早在唐代就产名闻遐迩的名酒,“剑南烧春”,相传李白为喝此美酒曾在这里竟把皮袄卖掉买酒痛饮,留下“士解金貂”、“解貂赎酒”的佳话。北宋苏轼称赞这种蜜酒“三日开瓮香满域”,“甘露微浊醍醐清”,其酒之引人可见一斑。
唐宪宗后期李肇在《唐国史补》中,就将剑南之烧春列入当时天下的十三种名酒之中。现今酒厂建于1951年4月。剑南春酒问世后,质量不断提高,1979年第三次全国评酒会上,首次被评为国家名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