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服制度是封建社会权力等级的象征,作为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精神支柱的儒学,则把恪守祖先成法作为忠孝之本,强调衣冠制度必须遵循古法,特别是作为大礼服的祭服和朝服,不能背弃先王遗制,故称法服;它具有很大的保守性和封闭性。宫廷日常服装称为常服,常服具有时代的特征。
命妇礼服
皇后的三种服装有袆衣、鞠衣、钿钗襢衣;皇太子妃的三种服装有褕翟、鞠衣、钿钗礼衣。
唐代官吏服装大致可分两类,一类为祭祀与重大政事活动的服装(祭服或朝服);一类为比较普通的工作与社交活动的服装(公服或常服)。
凡是从祭的祭服和参加重大政事活动的朝服(又称具服)、制度与隋朝基本相同,而形式上比隋朝更富丽华美;一般场合所穿的公服(又称从省服)和平时燕居的生活服装常服(又称讌服),则吸收了南北朝以来在华夏地区已经流行的胡服、特别是西北鲜卑民族服装以及中亚地区国家服装的某些成分,使之与华夏传统服装相结合,创制了具有唐代特色的服装新形式。其中像缺胯袍、裲裆、半臂、褠衣、大口裤等都是例子。缺胯袍就是直裾,左右开衩式的长袍,又称四襈衫,它可以和幞头、革带、长靿靴配套,成为唐代男子的主要服装形式。
唐代官服发展了古代深衣制的传统形式,于领座、袖口、衣裾边缘加贴边,衣服前后身都是直裁的,在前后襟下缘各用一整幅布横接成横襕,腰部用革带紧束,衣袖分直袖式和宽袖式两种,窄紧直袖的称为褠衣,《释名》说它“言袖夹直,形如沟也。”这种款式便于活动。宽袖大裾的款式则可表现潇洒华贵的风度,称圆领衫、袍,上自帝皇、下至厮役都可以穿。幞头、圆领、革带、长靿靴配套的服式,一直流传到明代。
简言之,唐代百官常服(注:常服不可入祭礼与重大朝会)承袭前制,为圆领袍服,因前后襟下缘用一幅整布接成横襕,故称圆领襕袍。初唐、盛唐时受胡族风尚影响流行窄紧直袖式样,中晚唐以来胡风,流行传统宽衣大袖。与常服配套的首衣是幞头,足衣为乌皮六合靴,饰物有
腰带、鱼(龟)袋等。
唐高祖曾规定大臣们的常服,亲王至三品用紫色大科(大团花)绫罗制作,腰带用玉带钩。五品以上用朱色小科(小团花)绫罗制作,腰带用草金钩。六品用黄色(柠檬黄)双钏(几何纹)绫制作,腰带用犀钩。七品用绿色龟甲、双巨、十花(均为几何纹)绫制作,带为银銙(环扣)九品用青色丝布杂绫制 作,腰带用瑜石带钩。唐太宗李世民(公元627年至649年)时期,四方平定,国家昌盛,他提出偃武修文,提倡文治,赐大臣们进德冠,对百官常服的色彩又作了更细的规定。据《新唐书·车服志》所记,三品以上袍衫紫色,束金玉带,十三銙(装于带上的悬挂鞢躞带的带具,兼装饰作用)。四品袍深绯,金带十一銙。五品袍浅绯,金带十銙。六品袍深绿,银带九銙。七品袍浅绿,银带九銙。八品袍深青,九品袍浅青,瑜石带八銙。流外官及庶人之服黄色,铜铁带七銙(总章元年又禁止流外官及庶人服黄,已见上述)。唐高宗龙朔二年(公元662年)因怕八品袍服深青乱紫(古代用蓝靛多次浸染所得深青泛红色光,故怕与紫色相混),改成碧绿。自春秋时期齐桓公(公元前685年至前643年在位)穿紫袍始,才确定了以紫为上品的服装色彩格局,至宋元一直未变。到明朝才被大红色所取代。
时至隋唐,中国服饰最明显的特点是双轨制。在大的祭祀场面,穿汉人的传统衣服。在平时,唐代的常服是胡服(即鲜卑装)系统。唐代国家统一,经济繁荣,形制更加开放,服饰愈益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