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人病逝,七个时辰不准移动,盼望有回生的机会。过了七个时辰,就着手安葬。死者年高望重、家境又好的,也有停放三天到七天。人死后百日内,家中妇女取下耳环、头饰,不许穿红绿鲜艳衣服。女性不参加送葬。百日之内家中不许办婚嫁喜庆之事。男性要蓄发,不饮酒,不参加娱乐活动。路遇亲朋也不交谈,以示哀悼。
天葬是蒙古族的传统葬仪。这种葬式,有时又叫明葬、野葬等。过了七个时辰,认定死者确无转机之后,由亲属或邻里长者操办,净身后装入新白布口袋,放在特定的地方,选择吉日吉辰,由亲属放在牛车之上,送到偏僻荒野的特定的地点,卸下尸体,头朝北、脚朝南,周围摆石头作记标,急速返回,归途不许回头看。到家,将车扣翻,三天不动。三日后,亲属去放尸体地点查看,若被飞禽吃光,就认为亡灵已经升天,预示子孙将得到吉祥幸福;如果尸体被野兽扯食,认为死者生前做过坏事,杀牲过多,死后用自己的肉体还给野兽;如果尸身无损,则认为死者生前罪孽尚未消除。再去向遗骸上黄油、酒等,等待飞禽来啄食。
火葬与蒙古人对佛教的信仰有关。据说,人体由四万八千只蛆虫组成,死后不及时火化,这些蛆虫便复活而互相残杀,亡灵也不得安宁。除了喇嘛、王公、贵族、富有者外,多采取此种葬法。平民中非正常死亡的,如妇女难产身亡、传染病死亡等,也实行火葬。
火葬过程是,先将尸身用净水洗净,白布缠裹(如为喇嘛则著龙古神衣),红布覆面,殓入棺木,停于正房西侧檐下,祭供食品,点燃珠拉(佛灯)、香火,请喇嘛诵经,一般停放三至五天;晚辈守灵,定时举哀;吉时启灵,人抬或车载到预定地点;喇嘛诵经,祈求“内卜达克”神谅解;用羚角在地上扎个洞,将灵柩置于洞上,即用柴火化。如果死者是上层喇嘛,即将尸体置于特制的大锅内铁篦上,用油焚化,用银筷拣出骨灰,殓入木盒,筑藏式塔葬于其下,一般身份的人,则就地深埋,恢复地表原貌而不留坟头。清朝以后则开始留坟头。也有将骨灰投入河里的,据说亡灵顺流入海,进水晶宫极乐世界。
蒙古人也有土葬和聚族安葬的习惯。这种祖茔,蒙古人称为“厚其德”。一经确认为其氏族“厚其德”的地方,百步以内,其他民族不再殡葬。非正常死亡的人不入祖茔,要另择吉地安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