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五代服饰初唐的铠甲和戎服的基本保持着南北朝以来至隋代的样式和形制。贞观以后,进行了一系列服饰制度的改革,渐渐形成了具有唐代风格的军戎服饰。高宗、则天两朝,国力鼎盛,天下承平,上层集团奢侈之风日趋严重,戎服和铠甲的大部分脱离了使用的功能,演变成为美观豪华,以装饰为主的礼仪服饰。“安史之乱”后,重有恢复到金戈铁马时代的那种利于作战的实用状态,特别是铠甲,晚唐时已形成基本固定的形制,唐代的铠甲,据《唐六典》记载,有明光、光要、细鳞、山文、鸟锤、白布、皂娟、布背、步兵、皮甲、木甲、锁子、马甲等十三种。其中明光、光要、锁子、山文、鸟锤、细鳞甲是铁甲,后三种是以铠甲甲片的式样来命名的。皮甲、木甲、白布、皂娟、布背,则是以制造材料命名。在铠甲中,仍以明光甲使用最普遍。图为唐代穿明光甲及戎服的武士复原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