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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和

黎族,主要分布于海南省的五指山腹地(原黎族苗族自治州9个县境内),少数散居于琼海、万宁、澄迈、屯昌等地。在千百年的生活生产中黎族形成了独特的禁忌,我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总概。

(1)忌日不事农。家中死人,其亲属3年内逢忌日(死者去世之日)均不得下田,若死者为组织、领导生产的“亩头”,其亩众须同守此忌(黎族以十二属相记日月,故每十二天便逢忌日)。海南合亩地区黎族逢鸡、牛、虫、马日忌生产;牛日男子不犁田;鸡日妇女不插秧、拔秧;马日、虫日妇女不插秧、捻稻。

(2)婚姻禁忌。同血缘禁婚。订婚忌用白鸡,以为如是会使夫妻不和睦。婚嫁择吉日,避忌虎、猴、牛日。据《清稗类抄》云:“虎猴牛,黎人以为恶兽,避之则吉。”婚后禁忌再有私情,若犯禁违忌则群黎立杀之。

(3)产忌。孕妇忌吃狗肉,否则以为会难产或流产。保亭、琼中等地黎族,产妇分娩时,以门前挂树叶为忌门标志,禁止外人入产室,以免将鬼神带入。分娩3天内,产妇不得外出,不得与外人说话,不得洗身。产后1个月或百日内,禁食鱼、蛋;认为鱼会“寒”身,蛋使子宫下垂。产后忌坐男人凳子,忌与丈夫同房。

(4)丧葬禁忌。丧期死者亲属不得正面穿衣,须反穿;不得洗头洗身;不得唱歌、奏乐、敲锣鼓、放鞭炮;禁忌耕作。丧宴忌吃米饭,可以肉下酒,可吃杂粮;众人不得在丧家吃猪肉粥、牛肉粥、鸡肉粥和米饭;忌中午出殡,认为午葬会招灾。

(5)生活习俗禁忌。忌头朝门口睡觉,因尸体才头朝门口待抬出埋葬。若客人犯忌,主人亦不悦,认为可能有祸事临头号。海南合亩地区黎族,除杀牲祭祖时可提及祖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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