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桂婷
乌孜别克族在婚姻方面仍恪守本民族固有的传统习俗和礼仪。 乌孜别克族的家庭,大多数是以夫妻关系为基础的小家庭,家庭成员一般不超过祖孙三代人,而且,三代在一起生活的家庭为数也不多,四世、五世同堂的家庭几乎没有。旧社会,个别的乌防备别克族富商和封建上层,也存在着一夫多妻的现象,按宗教规定,最多有娶四个妻子的,但是,绝大多数平民百姓,都是一夫一妻制的家庭。按传统习惯,男女青年结婚必须遵循先长后幼的原则,即兄未婚,弟不可娶,妹不可先嫁;姐未嫁,弟不可娶妻,妹不可嫁人。乌孜别克族男女联姻要经过订婚、送聘礼和完婚三个阶段。前两个阶段,与其他民族比较,并无特别之处。而具有本民族特色的习俗则体现在完婚阶段。 乌孜别克人结婚典礼习惯于在女方家晚上举行。良宵之夜,灯火通明,女家必须以抓饭招待客人。结婚仪式之前,男女双方父母要媒人一起协商“讨休钱”,所谓“讨休钱”,是结婚以后如果男方提出离婚时,男子必须付给女子的款项。对于乌孜别克族来说,离婚是相当可耻的。小两口恩恩爱爱过日子才是光彩的。因此,在这个民族里,夫妻发生离异的现象,是极少见的。
不过,如果夫妻实在不能在一起生活而且离婚又是男方主动提出,当着女子的面说过“我不要你了”之类的话,那么,女方不但可以带走自己的嫁妆,同时男方必须付给一定的“讨休钱”。讨休钱在婚礼举行前就商定好,这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对那种喜新厌旧、见异思迁男子的一种限制和约束。 讨休钱商定之后,在阿訇的主持下举行结婚典礼。阿訇诵经,询问新婚夫妇是否愿意结为伉俪。当一对新人都表明同意结合后,阿訇拿一块用盐水浸过的馕分送给新郎和新娘各一块,这是婚礼中很有意义的一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