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裕固族的社会经济,在肃南以个体私有的游牧经济为主。在黄泥堡以个体私有的农业经济为主,都属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手工业尚未脱离主要生产部门单独分离出来。虽然,唐、宋、辽时期,回纥商人足迹遍及西域和中原各地,回纥经商著名一时,但到解放前夕,裕固族的经济仍然很落后,商品交换少。占人口很少的牧主、地主和部落头目,拥有社会绝大部分牲畜、草场和土地,他们通过雇工、租佃和典当草场(土地)、放高利贷等方式,对广大占有很少或不占有生产资料的农牧民和牧工进行剥削。国民党反动派的苛捐杂税、劳役也很重。在社会制度上,肃南地区实行的是封建部落制度,部落头目对群众拥有特权,国民党政府则通过部落上层对裕固族人民进行统治。黄泥堡地区实行的是国民党政府的保甲制度。解放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使裕固族人民获得了民族平等和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1954年成立了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和黄泥堡裕固族乡。1956年裕圊族地区完成了民主改革,1958年实现了合作化和对牧主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建国40多年来裕固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1990年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工农业总产值达6228万元。农牧业发展成就巨大,通过牧草、畜种改良,兴修水利,科学养畜,科学种田,农牧业基础得到了改善,增强了发展后劲。工业从无到有,发展起来,一批工矿企业建成投产。中小学教育形成体系,卫生院(所)完备,为裕固族群众提供了教育、医疗保障。裕固族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裕固族干部队伍、科技队伍迅速成长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