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桂婷
在历史上,回回民族向以善经商闻名。在构成回回民族先民中,就有许多来自阿拉伯、波斯以及中亚各国的商人,他们不仅是陆上丝绸之路的重要使者,也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使者。例如蒲寿庚家族,就是经由海上而达于中国,并以经营香料、珠宝发家而饮誊于中华的。在元代,回回商人由于积极效忠蒙古贵族,一向备受蒙古贵族眷顾。他们散居于全国各大城市,居津要、专膏腴。北京、杭州、泉州、广州、昆明等城市,都是他们从事商业活动的中心。他们还利用蒙古贵族给予的特权,经常与国外商人建立商务关系,或为蒙古王公贵族办“斡脱”,或扑买中原课税。在回回商人中,有藉经商而荣登显要的,如奥都刺合蛮、乌马儿等,就以善营商而分别被授为提领课税官和甘肃行省左丞。也有善于利用权力谋取暴利的,例如阿合马,在任中书平章政事后,仍滥施权力,“网罗天下大利”。据有关史料记载,元中统年间(1260—1264),居住于大都(今北京市)的回回人有2593户,其中就有为数颇多的人,“系富商大贾势要兼并之家”。生活于四川一带的回回人中,“也多富商大贾”。他们经营日用百货等各种商品。而香料、珠室等行业,则几乎为所垄断。14世纪中叶后,回回商人因蒙古贵族衰微而丧失政治、经济特权,其传统商业有的被迫收缩,有的被迫停止。但与广大回回人有切身关系的商务如屠宰、皮毛、饮食等行业,则又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各地涌现,遍布于各回回聚居区内。北京、南京、陕西、甘肃、宁夏、云南、河南、湖北、江浙等地都有其广泛分布。
一般地说,居住在东南沿海等城市的回回商人,多从事珠宝、医药、绸布等的运销。而居住于甘肃、陕西、内蒙、河南、云南等地的商人,则多经营牛马贩运、以及毛皮、饮食及日用杂货诸业。有的产销兼营,有的专事运销,有的半农半商;也有肩挑叫卖,或零星贸易兼充经纪牙侩的,形式多种多样,尤其是风味食品的经销,更是随处可见。回回商人对边疆贸易也极重视。例如云南回商,就经常出没于傣、白、彝、藏等民族聚居区,把粮食、布匹和内地各民族人民生产的日用百货,运至各兄弟民族村寨,与其交换毛皮、药材及各种畜产品,再将换得的商品,运回昆明等地出售,有效地促进了内地与边疆各民族人民的经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