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桂婷
唐宋时期,伊斯兰教在阿拉伯半岛兴起后,大批阿拉伯穆斯林商人来中国经商,居住在广州、泉州、杭州、扬州以及长安等地。不少人娶妻生子,繁衍生息。当时他们被称为“贾胡”,沿海各地的被称为“蕃客”,生于中国者被称为“土生蕃客”。这些人中除极个别文化水平较高者采用汉姓外,一般都沿用阿拉伯、波斯人名字,没有姓氏。如赡思丁、木八拉沙、阿合马等。13世纪,随着蒙古人的西征,中亚和近东、中东的阿拉伯、波斯等大批穆斯林官吏、军士、学者、商人以及工匠等,被签发或自动迁徙到中国来,分布在全国各地,当时被称为“回回人”。他们定居后,与汉族杂居,并与汉、蒙古等族通婚,繁衍生息,融合形成了以回回为主的民族共同体。他们仍沿用与伊斯兰教有关的名字,即回回名,亦称经名。极少数官宦和士大夫出身的人,既使用原来的回回名,又受汉族的影响,起用字或号,如回族著名诗人萨都刺,字天锡,号直斋。
有的为了避免回回名字的重复,在原回回名的前面冠以汉姓,如金阿里、马穆沙等,以便称谓。还有少数人采用汉姓名字,如马昂夫、萨天锡、丁鹤年等等。
明代,朱元璋采取了大民族的同化政策,歧视、压迫少数民族,禁止回族内部通婚和使用“胡语”、“胡姓”。回族迫于压力,隐去原来的名字,开始采用汉名。但在取姓方式上,与汉族有着很大的区别。他们大多取回回原名和伊斯兰教先贤名中某一字的译音立姓,如伯笃鲁丁的后裔取其祖辈名字中的“伯”字立姓,后又改“伯”为“白”。这种得姓方式,具有一定的独特性,所以出现了汉族姓氏中没有或少有的姓氏。如赛、纳、哈、速、羽、底、亚、虎、拜、提、撒、陕、闪、忽、萨、麻、沐、黑、沙、海、朵、者、回、玉、把、糙、阿、改、鲜、喜、定、可、靠、洒、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