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桂婷
怒族自称“怒苏”(碧江),“阿怒”(福贡)和“阿龙”(贡山),是怒江和澜沧江两岸古老的民族之一。最早记载怒族的古籍,首推成书于一千多年前的唐代地方志《蛮书》。该书在《南诏界内途程》中写道:“高黎贡山在主悄昌西,下临怒江。”书中记载一条古道,这条古道是西汉时开辟,是我国通往缅甸、印度的官道和商道,经过怒江大峡谷之南的怒江古渡。因古道经怒江,此江的地理位置自然也非常重要,江名的来历和含义引起古今文人的关注。根据元代地理志书记载:“蛮名怒江”,“潞江俗称怒江,出潞蛮。”“蛮”,即古人对西南民族的统称。“蛮名”,也就是说,怒江的“怒”是少数民族语。“潞”和“怒”云南古今同音,“潞蛮”和“怒蛮”指同一个民族。这个少数民族是谁,根据元代及以后的古籍和各民族民间传说,都说是怒族。古今文人和民间说法一致,说明所谓“蛮名”的“怒”字是怒族语的自称,江名是因怒族而得。按古人的地理观念,江流从怒族地方而来,冠之以族称,也顺乎常理。以后,以“怒江”一名演化而来的地名也很多,如称碧罗雪山为“怒山”,称怒江为“怒水”,称大峡谷为“怒山怒水”、“怒地”、“怒地方”等等,所指的都是怒族居住的地方。从“怒江”一名得知,怒族是一个古老的民族。他们在大峡谷中休养生息,延续子孙。他们的古代生活情况虽然不见多传,但是,由“怒江”而来的诸多地名,担载着古老的民族族称,常见于古今文献,真可谓一语名天下,贯古今。
怒族由早期居于今云南省福贡、贡山的土著与唐代“庐鹿蛮”的一部分发展而来。但各地怒族还保留着自称、本民族语言等特点。怒族地区从八世纪起,先后受云南的南诏、大理政权管辖,元、明以后属丽江纳西族木氏土司统治。从17世纪开始,怒族除受丽江纳西族木氏土知府所属维西康普土千总和叶枝土千总统治外,还受察瓦龙藏族土千总和喇嘛寺及兰坪菟峨白族罗姓土司的管辖。此外,迁入怒江地区的傈傈族头人也开始强占怒族土地,甚至掠夺怒族人当奴隶。辛亥革命后,1913年在兰坪县的营盘街设立怒俅殖边总局,先后设置菖蒲桶(贡山)行政委员公署及上帕(福贡)、知子罗(碧江)2个殖民公署;1918年,统一改为行政委员公署。1933年,国民党政府又将3个公署改为贡山、福贡、碧江3个设治局,一直到新中国成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