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达慕,又称为那雅尔、那达慕大会等。那达慕系蒙古语音译,即汉语“游戏”或“娱乐”之意。它是我国蒙古族的传统节Et,广泛流行于北方蒙古族人群集中的广大地区。节Et活动一般一年一次,每次一至多日。大会的时间,一般在每年的夏秋之交(夏历七八月份)。此时,正值辽阔无垠的草原上牲畜肥壮、水草丰美、秋高气爽的黄金季节。
那达慕的历史十分久远。据人们考证,它起源于古代蒙古族先世匈奴人的祭敖包。传说,那达慕活动始于汉代。据说,汉代王昭君出塞时,草原上的匈奴族人民,曾以这种盛大隆重的娱乐活动来欢迎她的到来。
据史籍记载,13世纪之初。蒙古族的著名英雄成吉思汗统一蒙古82个分散部落建立起蒙古汗国之后,每年举行各部首领大聚会时。除了进行制定法规、任免官员等事宜之外,还要举行大规模的那达慕大会。当时的那达慕大会,往往只举行射箭、摔跤和赛马中的一项比赛。而公认最早记载蒙古族那达慕大会的。是畏兀儿蒙古文。据铭刻在石崖上的《成吉思汗文》说:
成吉思汗征服了花刺子模,在返回途中,为庆祝征战的胜利,便在布哈齐海(今新疆甘肃交界处)举行了一次规模盛大的那达慕大会。在这次大会上,进行了争夺激烈的射箭比赛。后来,在13世纪中叶成书的蒙古族第一部历史文学巨著《蒙古秘史》中,也有几处提到了那达慕大会的射箭比赛情况。
到了元明两代,射箭、赛马、摔跤比赛。逐渐成为蒙古族男子三项那达慕的固定形式。每一个在草原上长大的蒙古族男子,都梦想自己有一天在高手云集的那达慕大会上尽显神通、夺魁摘冠。当时流行在草原上的那达慕祝颂词中说:“得心应手的马头琴奏出了悠扬动听的琴声;洁白无暇的哈达。闪闪发光;传统的三项那达慕,连连不断,蒙古族力士,整队上场。”
由此可见,这个时期,那达慕大会并不仅仅是三项比赛的赛会,也是人们以各种礼仪和歌舞来共同欢庆的佳节。
清代,蒙古族的那达慕得以承继和不断发展,并进一步变化为由官方定期召集的大型游艺活动。总起来说,这个时期的活动规模扩大了,内容丰富了,形式多样了。
据记载,当时,蒙古族王公以苏木(相当于一个区)、旗、盟为单位,每半年、一年或三年举行一次那达慕大会。届时,蒙占族群众身着节日的盛装,骑马从四面八方奔涌到大会举办地。会场周围,搭起了一片片星罗棋布的白色蒙古包和各色帐篷。草原一改往H的宁静。登时人声鼎沸,牛羊马儿欢叫;到处是欢声笑语,到处是人流和马队、羊群。
引人注目的摔跤、射箭和赛马三项比赛准时开赛了。赛场上,高潮迭起、异彩纷呈。各路有备而来的好手,个个摩拳擦掌,人人尽展雄风,博得场下人山人海的围观者阵阵喝彩和欢呼。
摔跤比赛场上,摔跤手们按规定身穿多层帆布和皮革制成的坎肩,上面缀有闪亮耀眼的铜钉;颈上围着鲜艳的饰物“江戈”;下身着三色短裙、绣花马裤和乌亮的长靴。比赛开始,他们以“跳场”的步伐,跑跳入场,表示对观众的谢意和敬意。同时,他们嘴中还高声唱道:“快一点把你们的摔跤手选出来呀,让我们一比高低吧!”双方对手入场后,要互相行礼,然后才开始激烈的比赛。比赛时,双方按一定的程序和规则来进行。对这些规则和程序,不仅场上选手熟悉,场下的所有观众也一点不陌生。内行看门道,所以场上选手每有精彩表现,场下的观众都有不约而同的热烈反响。场上场下,可以说是息息相连,全都笼罩在紧张、激烈的气氛之中。对幸运的得胜者,要分等级给予奖赏和荣誉称号。如对小型比赛中的摔跤冠军,一般奖一只羊或几块砖茶;比较大一点的比赛,奖一匹全鞍的骏马;盟级的比赛,则奖给冠军一匹鼻带金环、背驮珠宝和绸缎等物的骆驼。授予的称号有:“像狮子一样勇敢的摔跤手”、“似大象一样力大无穷的摔跤手”、“如老虎一样勇猛过人的摔跤手”等等。以此来激励鞭策男子汉们勇猛顽强。夺取一个又一个胜利。
此外,如射箭、赛马,也都十分紧张、激烈。场上选手奋力拼搏,场下观者呐喊助威,充分显示了草原儿女的冲天豪情和凌云壮志。
在三项比赛的同时,清代的那达慕大会上,还有大规模的祭祀活动。届时,虔诚的喇嘛们从各地汇集到大会会场,焚香点灯,念经拜佛,祈求神灵庇佑,无灾无难,一切平安。此外,弹琴说书的蒙古艺人,也是整个那达慕大会上的重要角色。他们以自己娴熟高超的技艺、绘声绘色的表演。为大会增添欢乐,涂抹色彩。甚至可以说,艺人们的出色表演,已成为那达慕大会必不可少的内容了。
资料显示,清代的那达慕大会。往往适逢王爷登位和祭敖包。这时,牧民们除了挑选优秀的骑士、射手、摔跤健儿到大会献艺之外,还要被迫向王爷贡献最肥壮的牛羊和马匹及最好的皮毛,挑选最漂亮的年轻姑娘送到宫里,供王爷贵族们寻欢作乐。
那达慕大会,又是千里草原上蒙古族人的饮食节。
观赏比赛和歌舞之余,人们聚集在帐篷里,点火煮肉烧奶,共庆丰收、同享欢乐。一时之间,肉香、奶香伴随着悠扬动人的马头琴声,在微风的吹拂下,飘荡在帐篷点点的大草原上。豪饮大嚼的人群中,不时传来草原人特有的粗犷、爽朗的笑声,响彻蔚蓝高远的天空。
那达慕大会期间,蒙古族人人喜爱的手把肉,是最具民族特色的传统食品了。远在成吉思汗以前的游牧时代,手把肉这种美味便已出现了。清代,手把肉这一美味的制作方法得以承继,并逐渐形成了一套独特的食俗+u。
手把肉,在蒙古语中称为“布合勒”或“秀斯”,即汉语整羊席的意思。它一般由羊、牛肉制成,尤以体壮膘肥的小日羯为最好的原料。宰杀之后,认真清洗干净,然后将整羊放人锅中。锅中的水。按传统的做法。不添加任何的调料和食盐。这样。用旺火白水将羊肉煮到七八分熟时。即呵捞出来食用了。一般说来,在草原牧区经常吃到野葱、野韭菜的羊儿,肉味往往极为鲜美。而且肉的膻味较小。再用这种特殊的白水煮法,把握好火候。
往往肉质十分鲜嫩,昧美可口.并且极易消化,人人都会而且完全可以放开肚子大吃。由于这样煮好的肉很容易脱骨,用手一抓就下来了,所以十分宜于抓食。
手把肉一词,即由此而来。
那达慕大会吃手把肉时,人们往往彼此互相宴请。
这样你来我往,便渐渐形成一一些独特的礼仪。清代,人们将煮好的整羊盛在一个大木盘中抬上桌,羊头盛在另一小木盘中上桌。这时,主人用蒙古刀将羊头划开。
或在上面划“×”形(也有的划三条竖道),然后剥一小块羊头肉下来,放到盘中或吃掉。于是,在座的人依次这样做一遍。此时。羊头盘便可端走。主人再起身。将整羊脊背按一定顺序,划剥成若干方块,请客人们分享。一般人都愿意吃味道纯正的淡肉。个别人不能吃淡的,可以蘸点盐水和酱油。
由于手把肉的吃法独特,而且肉的味道鲜美,所以它不仅受到广大蒙古族人世世代代的喜爱。清代的其他少数民族,如满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等,也都有盛行吃手把肉的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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