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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自古相传把一年区分成二十四个“气”,就是现在通常说的“二十四节气”。
  “二十四节气”和农业生产以及群众生·活关系很密切。它的历史由来已久,西汉武帝时,曾就原来疏略混乱的历法进行了一次改革,由落下闳和邓平等制订了一部太初历法,正式通用。其中,对这二十四个节气就已有明确的著录,—算起来,也有两千一百多年了。
  太初历的二十四节气,名称跟现在完全一样,次序也基本一致,只有两点歧异:一是清明和谷雨的位置互相交错,就是说,过了谷雨半个月才是清明;一是惊蛰和雨水,情况相似,惊蛰在雨水的前面。
  到了西汉后期,学者刘散改订太初历法,制订了通行的“三统历”,把惊蛰和雨水的时序互相交换了过来。至于“清明”和“谷雨”是何时改置的,史无明文。从梁朝刘昭为范晔《后汉书》补作的《律历志》看,;东汉后期二十四节气的排列已和现在完全一样了,可以判定,当是东汉章帝时在制订新历法“四分历”过程中,对清明和谷雨的时序做了改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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