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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举常平盐公事[Changing tea-salt affairs managing officer] 宋代职官名。路级监司之一,简称“提举”,亦称“仓使”。

提举常平茶盐司的主官。唯福建路例外,盐事不预,仅称“提举常平茶事”。提举与转运判官序官,享有每年荐举改官五员,县令三员,大小使臣升陟八员,承务郎以上五员,试刑法官七员等政治待遇。提举有避本贯(即不得在籍贯所在地任提举)和避亲嫌(亲属、亲戚不得在一地任职)之规定。

提举待遇优厚,茶盐超额,还时以贴职馆职相授。提举除了正常渠道升迁外,还可由大臣荐举;但荐举失当,如有贪贿事败,则荐举者应反坐。参见“提举茶盐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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