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一个回族青年,很有学问,一次,官府的人把他骗去说:“大家都说你是个有依玛尼(即真诚地信仰真主的意思)的好朵斯梯(即朋友)。今天我要考考你。”说着,官府里的人要这个青年在四件事中任选一件事干。一是强奸一个少女;二是抢劫人家的钱财;三是放火烧掉人家的房子;四是喝一壶酒。这个青年心想:头三件事是破坏依玛尼的,决不能干。于是他在考虑第四件事。他想,喝一壶酒不侵犯别人,也不会伤天害理。这时走来了依布利斯(即魔鬼),他对青年说:“喝酒对身体有好处,把酒喝了吗!”青年一听喝酒对身体还有好处,便拿起酒喝了一口,这时依布利斯又对青年说:“小伙子,这酒又香又甜,你干脆喝光算了,这样你会长得更漂亮。”青年真的把一壶酒喝干了。
青年喝完酒后,只觉得头昏眼花,不能自制。这时,依布利斯趁机引诱他,把其它三件事全干了。
为此,《古兰经》里规定了禁止喝酒这一条。久而久之,不准喝酒就成了回民的一种生活习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