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举常平茶盐司[Tea-salt affairs managing department]
简称“提举茶盐司”、“茶盐司”,别称“仓司”、“庚司”、“庚台”。宋代官署名。主管常平及茶盐事务,与转运司、提刑司、经略司并称监司,为路级机构。崇宁元年以后茶、盐管理机构分合无常。南宋绍兴十五年正式定名。基本职能为掌茶盐之利,以充国库;主钞引之法,据其实绩考核、赏罚茶官;纠劾各种违法行为及考核、奏劾、荐举州县地方官员等。其属官有勾当公事,一般每路置一员,十州军以上的路则差二员,于文臣通判、幕职内选差。
南宋时,勾当公事一般二员,分主常平、茶盐事,因而又分称“常平干”和“茶盐干”。茶盐司还设主管文字一员,都吏、书吏等,还有职级、手分、人吏、贴司、军曲等吏员,人员一般在一二十人。该司建立五年间(1112~1116年),茶利高达一千万缗,成为当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