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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颇族目瑙纵歌

日期:12-09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我要投稿|举报/反馈
申报地区或单位:云南省陇川县

  目瑙纵歌又称“总戈”,意为“欢聚歌舞”,流传于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的景颇族聚居区,是景颇族最为隆重的传统民族节日。
  目瑙纵歌产生年代可追溯到原始社会时期。目瑙纵歌的最主要活动是跳目瑙纵歌舞,正式活动前,人们在舞场中心立起四根木柱,用来祭祀太阳和指示舞蹈路线。柱侧置刀、矛,象征人民强悍刚毅的性格。根据目瑙舞起源于鸟类舞的传说,在柱档两端设木雕犀鸟、孔雀各一只。柱前立活竹高竿,表示生命常青。上方挂有横匾,画有景颇传说中的起源地喜马拉雅山。
  随着时代的发展,目瑙节已成为景颇人民欢庆丰收的歌舞娱乐的民俗节日。目瑙节中最具代表性的表现形式是目瑙纵歌。它包括苏目瑙(招财庆丰收)、巴当目瑙(庆祝胜利)、定栓目瑙(庆贺新居落成)、结如目瑙(出征誓师)等十几种。与目瑙纵歌配合的舞蹈动作虽然不多,但顿步摆肩的韵律鲜明独特,是景颇族舞蹈的代表性动作。举行目瑙纵歌时,方圆百十里有上万人参加,大家同场共舞,气氛隆重热烈,极富民族感召力和凝聚力,又是加强民族关系、增强民族团结的重要渠道。1983年,经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讨论通过,确立目瑙纵歌为德宏州法定的民族节日,时间为每年的正月十五、十六日。
  景颇族是一个跨境而居的民族,在缅甸北部和印度北部居住有近百万景颇族,国内外都举行目瑙纵歌。而陇川县是目前国内景颇族人口最多、目瑙纵歌传承最为完整规范、最具景颇族代表性的地区。目瑙纵歌集景颇族文化为一体,涉及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集中地展现出景颇族的传统文化,对景颇族的历史文化研究有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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