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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蝴蝶

日期:10-11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我要投稿|举报/反馈

十八蝴蝶.jpg

申报地区或单位:浙江省永康市

  民间舞蹈十八蝴蝶又名“彩蝶迎春”,流传于浙江省永康市境内。它源于宋代方岩胡公庙会的娱神活动。1946年秋,村民王春山等人从蚌壳舞演员背挂蚌壳道具的张合动作中得到启发,制作出蝴蝶道具并将之用于精心编排的舞蹈队形,由此形成绚丽多姿而又别具一格的十八蝴蝶。

  十八蝴蝶可以在舞台、广场、风景区甚至街头巷尾表演,演出时由18名少女身披竹篾丝绸制作的蝴蝶造型扮演彩蝶,与花仙结伴翩翩起舞,舞蹈过程中队形不断变化,排列成各种优美的图案。十八蝴蝶表演围绕“唤春、恋春、闹春”三个情节展开,“唤春”重点表现彩蝶迎春的意境,“恋春”通过蝶恋花、花盼蝶的深情舞蹈真诚歌颂美好的生活,“闹春”以热烈的舞蹈场面、优美的舞姿、鲜艳的色彩和欢快的节奏将整个舞蹈推向高潮,体现出较强的娱乐性和观赏性。十八蝴蝶以色彩斑斓的服装道具配合曼妙的舞姿和悠扬的乐曲,传达出灵秀典雅的江南韵味,反映了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心愿。

  十八蝴蝶生动展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思想价值观,它倡导真善美,歌颂人与自然的和谐,以艺术方式充分体现出江南文化的阴柔之美,被誉为“江南文化奇葩”。目前,这一优秀的民间舞蹈艺术传承乏人,亟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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