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桂婷
毛南族信仰多神多教。明末之前,以信奉原始宗教为主。清初,正一派道教传入毛南族聚居区,开始几种宗教同时流行。以后,道教在同毛南族文化,尤其是原始宗教、文化及其他民间信仰的合流中,占据了主要地位,形成以敬神跳神(还愿)为主的所谓“武教”,以打斋送终为主的所谓“文教”,以及由两班人马合作的水陆道场。掌管敬神法事者,毛南人称为“博套”,即师公;掌管送终法事者叫“先生”,即道士。第三种是专司驱鬼招神的巫师,称为“匠暮”,其余是降神法童、风水先生、鬼谷先生(兼占卜等)。前三种,他们各有一套经书,如师公有唱本诵词(巫语);道士有《开路歌》、《挽歌》及佛经;巫师有巫语集。师公的诵词多为长短句,歌词有三、四、五、六、七字句,极少数不等的长短句。道士的唱词有五言句并七言句,经书的句式则长短不一。这些唱词、经书和巫语有相当一部分属韵文,讲究格律,同毛南族的民歌民谣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它们的形式、唱曲为群众喜闻乐听。其书写文字,大部分用汉字直书,一部分用假借字。
诵唱时,师公与巫师多用广西宜州市德胜乡汉语方言,兼用毛南语和壮语;道士用广西柳州普通话,唱词用毛南话。近百万字的唱词、经文及巫语,不只含有大量的宗教资料,传统的韵文与散文作品,而且保存了许多民俗、历史并语言文字方面的材料,文化内涵十分丰富。1941年,基督教开始在一些乡村建立教堂或传教点,至今先后有200余名教徒,活动不甚正常。另外有极少数人于阴历每月的初一、十五日焚香跪拜观音菩萨。